A02:社论·来论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02:社论·来论
下一篇

减少官员代表,更能聚集基层民意

2012年03月10日 星期六 新京报
分享:

  ■ 社论

  关注2012全国“两会”之八

  降低官员代表比例,可更真实地集纳基层情况,防止经济和社会管理与民意脱节,提高议政与民意之间的契合度。

  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作出说明:为优化代表结构,保证全国人大代表的广泛性,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基层代表的比例要比本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有较大幅度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有所降低。

  基层代表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的一增一减,勾勒出了一幅如何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制度的路线图。人大代表制度,最主要的一个特征是代表的广泛性。如果比例失调,那就难以聚集真实民意,确保议政质量。

  客观地看,人大代表的比例构成,脱离不了社会和经济变迁的痕迹。在经济目标作为全社会的主要追求目标时,拥有较多资源的政府部门和企业,扮演着重要的社会角色,这是这一群体占有较高的人大代表比例的重要背景。

  社会的贡献率、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大小,固然是人大代表产生过程的重要考量,但是,如果考量标准过于单一,导致人大代表“精英化”,有可能导致民意聚集渠道变窄。特别是,由于人大代表具有荣誉性,单一的考量标准,有可能导致代表比例趋于失调。实际上,这种情况也确实存在。诚如全国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言,“领导干部的代表比例和企业领导的代表比例偏高,有的人说人代会变成了‘干部会’,使代表性受到影响”。

  调整代表的官民比例,也是现实情况的要求。

  当前,除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的重要性越来越凸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转型期社会矛盾累积速度加快之后,必然要作出的战略应对。社会管理的复杂性,表现在基层矛盾的复杂性和利益博弈的尖锐性越来越突出。领导干部全局性的岗位性质,客观决定了他们对于基层问题的把握和认知,不如基层代表更真切,更鲜活。提高基层代表比例,降低领导干部代表比例,可以更真实地集纳基层情况,防止经济和社会管理与民意脱节,提高议政与民意之间的契合度,从而在立法层面,就起到改进社会管理的作用。

  还要看到,领导干部兼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过高,有可能产生“角色”上的矛盾。行政领导旨在目标的制订和达成,人大代表则需对目标达成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尽管这二者并不全然矛盾,也有一致性,但毕竟存在潜在冲突因素。因此,领导干部作为执行者,人大代表作为监督者,两个角色应适当分离。

  当然,岗位性质决定了领导干部预期目标的设定会更具有全局性,对于制度改进的路径、所需成本和收益考量更全面。更多的基层代表进入人大,其实也对其参政议政的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基层代表的实践性经验,必须与专业化的议政水平相结合,对此,建议人大机关今后着重加强基层代表议政能力的培养,如不妨为他们量身定做一些培训课程,为他们提供专门的助手与参谋,给他们创造更多问政机会等,如此才能让代表结构的优化推导到行政能力的优化,使议政的接“地气”,传导为治政的民意基础。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