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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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驾校更应问责驾照考官

2012年03月10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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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近日实施。文件中规定加强对驾校行为监管,驾龄3年内的车主违章及事故都要“溯源”。单位事故死亡5人以上时,有关部门将公开驾校名称。重大事故外,问责将以驾校培训是否规范等作调查、取证并追究相关责任。(3月9日《中国青年报》)

  正所谓“教不严师之惰”,新手上路的水平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驾校的教学质量。出了问题追责没有问题,但要本着实际来执行。造成新手上路不合格的原因有多种,要具体分析“板子”是否该打在驾校身上。至于意外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就不能不分青红皂白给驾校扣帽子。

  驾校误人子弟不是个别现象。有些驾校只顾赚钱、不重教学,有些驾校设施或者师资本就不合格,只要驾校钱收足了,只要教练被请吃喝、请塞烟地伺候好了,就敷衍了事地把学员送出校门。对于这样不负责任的驾校,应进行严格调查,发现问题严加惩处。

  可是,还有一种情况是驾校已经尽责,但学员没学好,由于交管部门考试把关不严,却轻松拿到执照,驾校理应无责。

  把潜在的“马路杀手”拦住,不仅需要驾校担责,更要交管部门承担起严格发证的责任。只要考试环节铁面无私,让不合格学员统统“靠边站”,驾校想帮学员蒙混过关都没门。所以,对车主违章“溯源”,更要对交管部门考试、发证形成问责“溯源”,才能把安全漏洞真正堵上。

  □许晓明(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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