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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立见义勇为伤残生活补助和遗属抚恤制度

见义勇为致残 最高每月获补2663元

2012年03月11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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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蒋彦鑫)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这一说法将得以落实。北京市财政局昨日消息,从今年起,见义勇为致残的人员,最高可获得2663元/月的补助。

  此前,我国部分地方屡有案例,一些人在见义勇为受伤后,无法得到及时帮助,出现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昨日,北京市财政局宣布,北京建立见义勇为伤残生活补助和遗属抚恤制度。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为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发放定期伤残生活补助,为满足一定条件的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遗属发放定期抚恤金。

  其中,伤残生活补助参照因公致残军人抚恤金标准发放,根据伤残级别确定从262元/月到2663元/月十个级次;遗属抚恤金标准参照病故军人遗属待遇标准发放,确定为1411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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