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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副院长黄河就药家鑫案谈“网络舆论审判”

适时公开案情 法院不能躲媒体

2012年03月12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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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0日,药家鑫案原告民事诉讼代理人张显,向守在法庭外的媒体宣布判决结果。

  2010年10月,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驾车将张妙撞伤后,又刺了八刀将张妙杀死。因为被贴上“官二代”、“富二代”的标签,此案在网上曝光后引发风暴,舆论将矛头对准药家。

  该案的涟漪效应至今还在继续,张妙代理人被药家鑫父亲起诉侵犯名誉权,被害人家属向药家索要“赠款”20万元。这次,网络舆论改成“挺”药家。

  审理这一系列案件的法院始终处于网络舆论漩涡的中心。就这些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高院副院长黄河日前接受本报专访。

  【网络“审判”】

  网络“审判”影响司法审判

  新京报:审理药家鑫案时,法院是否注意网上舆论?

  黄河:网络舆论反响很大,我们也注意应对。陕西曾有两个大案子,药家鑫案和邱兴华案。当时网上都传邱兴华精神有病,包括一些法学、精神病研究方面的专家,都认为这个人有病,法院还是判了他死刑,执行死刑之后,公众评价还是非常好的。 新京报:现在很多案件成为网络话题,越来越多的网民关注并评价。

  黄河:网上舆论监督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保护公民的知情权,遏制司法腐败,这些是积极作用;但目前看,网络媒体也有一些问题,监督无序,有些信息失实、恶意炒作、误导他人,甚至存在网络审判,影响我们正常的司法审判。

  【司法监管】

  要加大对网媒监督的立法

  新京报:网络媒体的职业道德有何标准?有时网民可能对某个案件的评论一边倒,你怎么看?

  黄河:事实不清时,不能偏听偏信一方当事人,不为某一方当事人去说话。要营造一个比较理性的社会环境,不能跟风走。面对公共事件,一定要冷静思考。我认为有些人没有做到冷静思考。

  新京报:你认为该怎样对网络舆论进行监管?

  黄河:现在有些人信访不信法、信网不信访,不走正常的法律程序,要加大网络媒体监督方面的立法,保证舆论监督及时合法,及时监督、合法监督。

  新京报:具体怎么监督,是不允许发这一类帖子吗?

  黄河:不发帖子怎么监督?还是要允许监督。

  【法院与媒体关系】

  提高法院应对媒体能力

  新京报:你认为司法和舆论应该怎么相处?

  黄河:既要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更要维护法院的独立审判,两者关系有时很不好处理。对司法机关来说,要不断提高法院、特别是法官应对媒体的能力。

  新京报:具体怎样提高?

  黄河:必须适时地依法向媒体向社会公开案件事实,引导网络舆论,如举行新闻发布会;有些案件审判时,可以邀请媒体旁听,让他们对案件有全面认识。因为案件和一般的社会事件不同,只有通过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才能把事实搞清楚。

  法院要及时向媒体告知案情动向,不能回避、躲避媒体,不回答问题。

  正确处理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舆论监督的关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更加重视新闻舆论监督,更加关注网上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宋识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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