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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庇护机构陷“零入住”僵局(1)

受害者权益意识待加强;庇护机构对入住者设诸多限制,个人隐私亦不能得到保障

2012年03月12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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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设在长沙市救助管理站内。本报记者 刘一丁 摄
一年多过去,长沙市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尚无一人入住。
本报记者 刘一丁 摄

  2012年2月27日,全国妇联组织召开的反家暴立法建议座谈会上,全国人大法工委相关人士透露,反家暴立法已纳入今年全国人大立法工作计划。

  在反家暴立法千呼万唤始欲出的同时,旨在为家暴受害者提供庇护的机构,正集体遭遇尴尬。有的庇护所成立两年只一人入住,有的成立一年多无人问津。中国内地现有庇护所对入住设各种门槛,以及受害者权益意识的待加强,都让庇护所遭受着“冷遇”。

  □本报记者 刘一丁 

  湖南 河北 北京报道

  长沙市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成立一年多了,2012年3月9日,长沙市救助管理站办公室主任李峰说,至今没有迎来第一个入住者。

  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庇护所成立两年,只有一名入住者。

  像长沙、宁波家庭暴力庇护机构遇到的情况,在全国普遍性存在。近些年,全国各地不断有家庭暴力庇护所挂牌成立,不过几乎都传出遇冷的消息。

  甚至,庇护所的存废引发争议。留,浪费资源;存,无人问津。

  无人入住的尴尬

  运营较好的徐州家暴庇护中心,月均6人入住。入住少甚至零入住是各地共同遇到的问题

  “长沙市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下称长沙家暴中心)是一个妇联和民政部门合办的家庭暴力庇护机构,其牌匾挂在“长沙市救助管理站”一旁。另一旁,是“长沙市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的牌子。

  长沙家暴中心在救助管理站二楼。四间专门装修过的房间,每间房里两张单人床,蓝白格子的被罩床单,配有毛巾、牙刷等洗漱用品。另有一间活动室。

  长沙市救助管理站办公室主任李峰说,家暴中心的条件比救助站其他区域要好得多。中心没有专职人员,不过这里工作也不繁重,因为一年多过去了,还没有一人入住。

  长沙家暴中心成立于2010年11月18日,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暴日”。此时期,北京、上海、南京、昆明、重庆等全国各地已有100多家家暴庇护机构运营,但入住少甚至零入住的尴尬,成为各地共同遇到的问题。

  据介绍,2003年6月12日成立的徐州市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是运营比较好的庇护所,是中国内地家暴庇护所的样板之一。该中心拥有48个床位,平均每月只6人入住。

  这是在内地入住人数较多的庇护机构。这与香港“和谐之家”受暴妇女庇护中心形成巨大反差,该中心70个床位,入住率94.3%。

  与庇护所遇冷形成对比的,是约30%中国家庭存在暴力的现实。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中国2.7亿家庭中,约8100万个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施暴者九成为男性,每年有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解体。

  全国妇联副主席宋秀岩2011年10月21日介绍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有关情况时提到,24.7%的女性在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

  而在国际上,庇护所是家庭暴力及其他形式性别暴力受害者不可或缺的救助途径,并被纳入国际反对性别暴力框架中。

  床位未达最低标准

  若按相关国际组织的建议,中国大约需要13万张庇护床位,目前国内约有一百多家庇护所,多者几十个床位

  据报道,国外庇护机构总结的一个规律是,妇女寻求帮助的时候,离开家时及此后的18个月都是妇女最为危险的时间段。大部分妇女被杀事件往往发生在这时候。

  据美国援助妇女的机构统计,一个家庭暴力受害妇女,一般要离家出走或躲避7次,才能最后下决心离开施暴者。

  据媒体报道,统计显示许多伤害案发生在施暴后24小时内。有的情况下,妻子无处藏身,被丈夫毒打致死或致残;还有一种情况是,妻子抱着一了百了的心态,激情状态下“以暴治暴”,杀死丈夫。

  河北省妇联研究室主任吴美荣认为,如果家庭暴力受害者能及时找到一个安全的庇护所,能够获得专业的帮助,有些暴力案件可能就不会发生。

  2009年10月19日,26岁的北京女子董珊珊被丈夫殴打致死。在遭受家庭暴力的4个多月时间里,董珊珊曾8次报警,也曾向法院申请离婚。经常被打的董珊珊无处藏匿,独自在外租房,仍会被丈夫找到带走暴打。

  2002年4月29日,河北省新乐市的安瑞花用菜刀砍了丈夫27刀,致其死亡。安瑞花的右眼只剩光感,是十几年前丈夫酒醉后用酒瓶砸瞎的。丈夫酒后经常殴打她,甚至连她的母亲也不放过。忍受二十多年之后,在丈夫酒醉扬言要杀死全家的一个夜晚,安瑞花拿起了刀,砍向了丈夫。

  类似董珊珊、安瑞花这样的案件,并不罕见。

  吴美荣曾对因家庭暴力而犯罪的妇女做过调查,她说这些被打妇女犯罪前,找过娘家、村委会、派出所、妇联……到最后无处躲藏。而家庭暴力很多时候被认为是“两口子吵架”的家务事,无人过问。

  吴美荣说,家庭暴力是复杂的社会问题,涉及文化、法律等多方面,但针对每个具体的受害人来说,当生命受到威胁,她们未必有保护自己的意识,施暴者也可能没有停止暴力行动的意识,尽快将其跟施虐者分开是保护受害者最好的办法。

  2004年,“欧洲妇女反暴力”网络根据欧洲委员会专家组的建议,规定庇护所要为每7500个居民提供一个床位,最低标准是至少每10000个居民有一个床位。2005年联合国提高妇女地位局、联合国毒品和犯罪办公室“打击和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最佳做法”专家组会议报告,肯定此建议是庇护和家庭暴力服务指导方针上的“最佳做法”。

  中国目前有一百多家庇护机构,多的几十个床位,少的个位数,而以“最佳做法”的最低标准,中国家暴庇护机构需要床位约13万张。

  对入住要求苛刻

  有的要求先进行伤情鉴定,有的要求“无家可归”,有的要求提供报警证明并向妇联申请

  长沙市救助管理站办公室主任李峰认为,“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应该是家庭暴力受害人不愿入住庇护所的主要原因。

  河北省妇联研究室主任吴美荣介绍,一些受家暴的妇女总希望在家庭内部解决问题,怕向外人求助以后成为笑柄,对婚姻的挽回不利。

  (下转A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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