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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应追求“两个奖章”(1)

一个金钱奖章、一个社会奖章。多位人士认为房企已经开始注重履行社会责任,但有待提高

2012年03月14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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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强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
王超斌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
李晓林
(全国政协委员、林达集团董事长)
刘晓光
(首创集团总经理)
钟宏武
(中国社科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

  企业应该履行社会责任,这应该是一个无需讨论的话题。房地产企业同样不能例外。房地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水平如何?如何处理经济收益与社会责任两者之间的关系?保障房是否是房企的“必修课”?围绕着房地产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热点问题,本报邀请了多位嘉宾共话房企社会责任。房企已经开始形成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整体已经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觉醒”,但仍有提高空间,成为多位嘉宾的共识。

  1 现状

  房价“一丑遮百俊”

  新京报:您如何评价当前房企履行社会责任水平?

  李晓林:如果说十多年前一些企业热心公益、捐助还有作秀成分的话,现在大部分房企的社会责任感确实强了,出发点都是不错的。近两年房地产企业遇到“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有的企业日子不是那么好过,有的企业能力允许,还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等活动。

  2002年我提倡支持骨髓库建设,并发起骨髓博爱基金。作为政协委员,全国政协十届、十一届会议期间,先后建议加快骨髓库建设、将骨髓移植纳入医保范围。就林达来说,我计划在未来5年捐款1000万元,用于救助患白血病的大学生和教育移民等。

  王超斌:必须承认,房地产为国家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追求利益也无可厚非。但房价的高涨,让老百姓有些恨。房价上涨,不能简单归结为开发商不履行社会责任。在调控的背景下,在房价这个层面上,开发商不想流“道德的血液”也得流了。考虑到经济增速、原材料成本上涨,开发商下调10%的价格实际上就跌了30%了。

  刘晓光:整体来说,房企已经有了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举个例子,在阿拉善生态协会会员中,40%都是房地产界的人士。像有比较领先的房企在企业内部研发生产绿色、生态产品;在外部参与环保公益行动。这些都是房企在不同层次上履行社会责任。

  钟宏武:从一个普通消费者角度看,虽然房价是一个很复杂的事情,但前几年房价高涨,使房企处于一个备受争议的位置;加上住房交付过程中存在的延期、质量瑕疵等,使房企形象打了折扣。“一丑遮百俊”,这些问题就使房企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些努力被忽视了。

  陈国强:房企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做了很多,有很多种形式,但总体评价不高。形成这种落差,和房企的社会形象有关。房价高企使开发商受到很多负面评价,于是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就被抹杀了。

  房企现在履行社会责任,反映在不同层次,包括对股东、对员工、对合作供应商、对所在城市等都履行责任,还有参与社会公益捐助,等等。

  2 认识

  实力决定履责能力

  新京报:目前房企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和履行有哪些不足?是不是也存在诸如一些房企过于强调慈善捐助,而忽视其他方面的问题?

  李晓林:就像刚才说的,现在多数企业出发点都是不错的。谈到对股东、员工、消费者的责任和环保意识等,我认为这是属于商业道德范畴的。

  履行社会责任应该更关注社会公益活动,诸如推动骨髓库建设,以及扶贫事业。现在我国贫困人口1.28亿,扶贫任务任重而道远。在有赖于国家增加财政支持的基础上,扶贫还需要更多的爱心企业参与。

  王超斌:公益不要勉强,要量力而行。不要为出名而捐款,而是要看哪些地方实实在在困难,捐款就可以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

  房企履行社会责任,不光是捐款,不一定是卖便宜房子。通过做好企业,诚信经营,为国家上缴更多利税,给员工更多福利、更好的发展机会,这都是履行社会责任。

  刘晓光:房企对社会责任的认识确实有有待提高的地方。“衣食足而知荣辱。”早些时候,企业没有能力,现在企业实力壮大了,逐步开始重视社会责任的履行。房企人士广泛参与阿拉善环保活动,就是房地产界一个阶层的觉醒,而不只是一个两个人的(觉醒)。

  钟宏武:说到房地产企业的社会责任,最核心的本质责任是,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房屋产品,包括住宅和商业项目。产品质量要能满足社会需求。相对于此,其余方面的责任属于一种“锦上添花”。如果没有做好产品这一前提,其余方面责任履行的意义就会被弱化,甚至沦为一种包装,得不到社会的理解,以致会被误解、被猜测。现在房企对社会责任的重视,一定程度上带有对前些年的原罪情结。

  陈国强:房企由于实力不一样,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参差不齐。行业龙头企业都比较注重社会形象,各方面做得比较多,也编制了社会责任报告。和其他行业相比,这些标杆房企履行社会责任并不弱。

  3 平衡

  社会责任经济收益并重

  新京报:就房企来说,对股东负责主要体现为利润等经营指标,而其他方面的责任履行,如开发保障房,利润较薄。如何平衡这两方面关系?

  李晓林:做商品房的房企介入保障房开发,是一个挺不错的形象投入。保障房有政府买单,有一定利润,不会影响整体收益。

  王超斌:国企本身就是国家的企业,本身要承担保障房的任务。至于民企,政府没有要求民营企业去做。但在实际土地出让中,有的土地要求配建保障房。企业经过自身权衡,觉得有吸引力,拿下地块,建好保障房,这自然就是尽到了这方面的责任。

  刘晓光:首先应该强调,企业应把自身生产运营做好,然后才能有能力履行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只有对股东的责任,而没有对社会的责任,也是不可取的。

  房企应该追求“一个金钱奖章,一个社会奖章”,企业家也应该实现两个价值:金钱价值和社会价值。市场中也不乏这样的例子:有良心的企业房子都好卖。

  钟宏武:股东的经济收益与社会责任并不矛盾,两方面现在是捆绑在一起的。前几年楼市特别火的时候,没必要强调社会责任,房企都能挣到钱;而现在,房地产逐渐走向买方市场,公众很理性,而社会责任履行会给房企加分,有助于房企赢得客户。

  陈国强:两方面需要兼顾,赚钱是基本的,但不能忽略其他方面。对股东要有业绩回报,对社会也要有贡献。对于保障房,是否参与能体现出对社会责任认识的水平高低,应该成为房企必修的内容。

  另一方面,追求业绩与履行社会责任有短期眼光和长远眼光的问题。履行社会责任也会反作用于企业经营业绩。有追求的企业能赢得更好的外部环境,更好的合作、发展空间。从长期看,有利于企业业绩的提高。

  (下转A特2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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