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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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2年03月14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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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偿献血公务员该带头

  据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孙菁领衔提出议案,建议将无偿献血规定为年满18岁至65岁身体健康的公民的义务,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除健康因素外,每年献血应不少于一次。

  按理说,积极参与无偿献血,保障广大公民生命健康安全,应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献血法》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献血者中公务员却是极少的一部分,有些甚至靠“强制”,与公务员作为公民心中应有的形象不符。

  而今,代表们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公务员每年至少义务献血一次。这对公务员主动献血,既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倡导。如果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对缓解城市“血荒”将大有裨益。

  如果公务员都能主动献血了,无偿献血使用管理公示、无偿献血奖励等配套制度,也必须尽快完善。

  □吕右雨(公务员)

  学校撤并考虑过孩子会失学吗

  民进中央今年提交的提案显示,从2000年到2010年十年间,我国农村的小学减少了一半,平均每天消失56所农村小学,这成为诱发学生辍学的新影响因素。民进中央建议明确因地制宜撤并学校的政策因素,规定农村学校撤并的标准,建议设底线。

  究竟该设怎样的底线呢?笔者认为,底线应该是不让孩子们上学不便。

  我的老家在河南农村,去年冬天回家,我看到了村里的孩子们上学是多么不便。我们村是个有两千多人的村子,然而,因为学校合并,不论天气如何,孩子们都要去1.5公里外的学校上学。孩子们的父母很多外出打工了,没有大人接送,路途安全让人担忧。

  为什么有两千多人的村子里,有一百多名学生的学校要撤呢?记得二十年前我上小学的时候,学校学生还不到一百人,学校还是办得很好。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不能仅仅考虑财政负担,首先要考虑孩子上学是否方便。

  □西风(职员)

  “教”超市如何分辨“注水肉”吧

  据报道,“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3月12日北京朝阳工商和沃尔玛朝外店举办活动,邀请专业人士为消费者现场讲解辨别注水肉的方法,如何挑选新鲜肉类、果蔬商品,并向顾客普及食品卫生知识。

  这几年来,让“注水肉”闹得,市民连肉的好坏都分辨不清了。每次买肉总要在柜台前待很长时间,左挑右选,左看右看,心里始终不太踏实。上周日,笔者到超市想买点五花肉炒菜用,旁边也有一位老太太在看肉,不时用手捏一捏,服务员就在那里看着,也不吱声,老太太足足挑了有五六分钟,才要了其中的半块肉。笔者心想,老太太挑肉肯定有“经验”,于是,顺手也把老太太买肉时割下的另一半肉要了。

  其实,教市民长一双“慧眼”虽然也多少有些效果,但如果都让消费者来为肉的质量“把关”,那消费者活得就太累了。有关部门更应该做的,是“教”超市、菜场等场所学会辨别注水肉,坚决把劣质肉类在上市之前扼杀。

  □舒心萍(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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