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会商后上报市政府决定,市民不需要多交供暖费
本报讯 (记者饶沛)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供热办获悉,由于一股寒流将于明天到达本市,原定于3月15日结束的供暖将延长三天,到3月18日24时才停止供暖。
这是继2009至2010采暖季以来,本市第二次延长供热。
“市民感受是第一位的”
上周五,市气象台、市供热办和市财政局召开了供暖季结束前的首个天气会商。
在会上,气象台工作人员表示,16日北方冷空气与南方暖湿气流在北京交汇,16日以前上升到5℃以上可能性不大,但19日气温将回升,因此不能连续五天低于5℃。三方经过讨论后决定将这一情况汇报给市政府。
3月13日晚上,市政府批准将原本于明天结束的供热延长至18日24时,以应对即将到来的寒流。
“市民感受和健康是第一位的。”市供热办负责人表示,今后也将坚持“看天供热”,灵活掌握供热时间。
据介绍,市供热办工作人员不断拨打全市各供热单位和区县供热办电话,通知延长供热三天。
政府向供暖单位拨款
采暖季延长供热三天,不需要市民再付供暖费,而是由政府给供热企业拨款。记者了解到,政府将在供暖结束后再根据不同供热企业所负责的居民户面积来给予财政补贴。
但是也有供热企业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担心政府补贴抵不上供暖成本,产生亏损。“具体补贴多少现在也没有给说法,但是也只能先干着,不能冻着老百姓。”这位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自采暖是否补贴正研究
而政府给予一定补贴的燃气壁挂炉自采暖用户,是否也能像集中供暖居民户那样,也延长三天政府补贴时间?
市供热办副主任许晓晨告诉记者,从公平的角度讲,应该是集中供暖与自采暖用户都享受政府的延长供暖补贴,但具体的办法还在研究中。
煤改电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平房区煤改电用户,由于按照规定,政府补贴需到3月底,已经超过了集中供暖的延长时间,所以不存在政府延长补贴煤改电用户的问题。
有市民提出,能否在18日之后继续延长供暖?市热力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一个社区所有居民都同意延长供热、缴纳延期热费,可以集体向供热单位提出要求。
据介绍,18日后,本市医院、养老院、幼儿园、中小学校等特殊单位,仍可按与供热单位签订的协议继续享受供热。
■ 追访
北京考虑启用应急煤
延长供暖的行政命令所有供暖单位都必须服从,可是锅炉却要靠煤和燃气等实实在在的燃料维持的。
记者找到了负责为右安门玉林小区供热的天岳恒公司,“我们在接到延长供暖的要求之后,首先想到的就是买煤!”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与煤炭供应商的供煤合同只到15日,因此在收到要求之后立刻联系供煤商要求买煤,“每天用煤量在100吨左右,因此延长三天供暖需要300多吨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三天用煤已经落实了。
市供热办副主任许晓晨表示,为了防止暴雪等突发天气造成公路或者火车无法运煤进京,在供暖开始前本市都要储存一批应急储备煤,此次延长供暖将考虑启用本市应急储备煤。
■ 现场
大学生称不再担心天气冷
记者昨天在中国人民大学的多个教学楼内看到,暖气温度比较热,再加上明媚的阳光,一些教室需要开窗以便让温度降到舒适的程度。学生小王告诉记者,别看现在需要开窗户,但是一停暖教室里就会很冷:“以前朝南面的教室人都会很多。阴面的教室挺冷的,必须穿厚衣服,同学中感冒的人也会增多,这回延长供暖三天,在教室和宿舍都会比较舒服。”
网民朱阿梦elivs发帖说:没想到真的推迟三天停暖耶,这样我们就少挨三天冻了,昨儿个我还在想17日那天我是不是得多加床被子呢,这样好了,我就不用把它拖出来了,免得又要洗。
■ 链接
2009年11月1日,北京降下20年来最早的一场雪,北京首次大面积启动提前应急供热。
2010年3月10日,北京遭遇雨夹雪和寒流,气温持续低于5℃,11日下午,市政府决定延长供热一周。这是北京首次延长供热。
2010年10月29日,《北京市临时调整采暖期时间程序规定》发布,正式确立“看天供热”的人性化制度。明确预测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五天低于5℃时,启动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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