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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招生禁用“100%就业”

市教委将公示民办校招生简章,称其广告词中不得用“最好”、“第一”等

2012年03月15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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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杜丁)针对往年部分民办学校招生广告中的虚假宣传,昨天北京市教委表示,民办高校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均须进行备案,且招生广告不得使用“最大”“最好”等描述性用语和“100%就业率”等承诺性用语。

  据介绍,随着近年北京生源锐减,民办高校生源问题也越来越严峻。为防止民办校通过虚假宣传忽悠学生,昨天,市教委发布了“2012-2013学年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的通知,据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2013学年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均须进行备案。市教委将在指定的查证网站上公示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

  另外,市教委还对民办高校招生广告词进行了限制,表示不得使用“最大”、“最好”、“第一”、“唯一”等描述性用语,也不得使用“100%就业率”、“100%考试通过率”、“入学即签订就业协议”、“高薪就业,一步到位”等承诺性用语。

  据了解,截至目前,在北京市教委备案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近70所,分为民办普通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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