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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的期盼

2012年03月17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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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到“3·15”了。作为一位普通消费者,我对今年“3·15”有以下几个期盼。

  一、期盼“3·15”别再成为商家的“促销日”。国际消费者联盟和我国消费者协会开展“3·15”活动的初衷主要是通过举办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然而,现在有些商家却借“3·15”之名,行商品推销之实。有的主办单位为了追求活动的规模与声势,还邀请一些商品产销企业参与,最后使维权活动变成了一场喧闹的商品展销会。更有甚者,有的组织单位借“3·15”活动之名,收取五花八门的参展费、摊位费、信息费、广告费,把维权日变成“发财日”。

  二、期盼“3·15”别成了某些部门的“作秀日”。每年的3月15日前后几天,我们总能在大街上看到相关部门在路边摆个桌子、挂个维权横幅、请几个“专家”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在3月15日这一天大造宣传声势,也似乎成了一些活动组织者的“惯例”——如当众焚烧假货、碾压光盘,在广场上搞个万人签名活动等等。这些举措,虽然能起到一定的效果,但作用非常有限。当前,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侵权多、维权难仍是当前消费者面临的难题。

  三、期盼打假维权别只在“3·15”。每年的这一天,工商部门和消协都会开展一系列打假维权活动,他们纷纷走向各个商场、市场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同时,还有电视台的记者、录像师跟着,场面可谓气派。可是,如此兴师动众的“打假活动”究竟能打到多少假货?实在值得怀疑。有几个商家敢在3·15期间把假冒伪劣商品摆上柜台?所以,我们期待着打假维权不应只在“3·15”。工商部门和消协应该经常“逛逛”商场、市场,多进行一些暗访。这样的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

  留住维权日,天天都维权已成为亟待回应的民生诉求。

  □张子文(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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