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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检方介绍,201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郭某、李某等6人到昌平区某娱乐会所唱歌喝酒,偶遇同乡的叔叔吴某。郭、李等人前往吴某的包房向吴某敬酒,并发生纠纷。郭某感觉对方“不给面子”,持啤酒瓶将吴某的朋友头部砸成轻伤后,潜逃。两个月后,郭某以为“风声”已过,当其在某网吧持身份证实名上网时,被警方发现并控制。近日,郭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检方批捕。
本报记者 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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