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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博控股变相坐庄遭证监会通报处罚

连续收购及减持国通管业流通股不披露,董事长被罚30万元

2012年03月19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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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吴敏)中国证监会上周末通报了两起案件,其中一起涉及股东信息披露违规,机构庄家通过虚假持股信息披露获利;另一则则是近期少见的法人机构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案。近年来,证监会加大了对于证券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包括内幕交易、市场操纵以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案件。

  收购不披露演变成变相坐庄

  证监会此次披露的京博控股案例显示,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也有可能演变为变相坐庄。

  证监会查实,2007年7月,京博控股动用了约2.7亿元资金,利用自身账户、17个管理企业以及1个自然人账户持续购入国通管业流通股,到2007年12月18日,最高持股比例达到30.31%。

  随后,京博控股陆续减持了流通股。而在该公司增持和减持流通股的过程中,京博控股并未如实披露信息。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京博控股之所以刻意隐瞒,一是为了规避向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二是为了通过先增持股票再减持部分股票,博取差价,降低收购成本,违法意图明显,违法情节恶劣。

  证监会责令京博控股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马韵升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法人借他人账户炒股

  此外,证监会通报了四川东合烽投资公司利用他人账户炒股的违法案例。

  证监会调查显示,时任四川东合烽投资资本运营总监的龚天明负责管理和操作朱艳芬账户和张某账户,两账户2010年1月在成都某证券营业部开立,交易方式均为网上委托,交易资金为四川东合烽自有资金和青海柴达木盐湖化工获得的借款。在现有法规中,《证券法》第八十条规定,“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证监会对四川东合烽处以罚款3万元,对朱艳芬、龚天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3万元。

  证监会加大打击力度

  近年来,证监会加大了对于证券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此前证监会披露,2008年以来至去年年底,证监会共获取内幕交易线索426起,调查内幕交易案153起;此外,证监会自去年以来也大量披露一系列涉及市场操纵和虚假陈述的案件,2008年至2011年查处的各类案件合计超过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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