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8路公交车上有乘客反映手机失窃,怕上班迟到的五六位乘客跳车窗
本报讯 (记者许路阳)前日8时23分许,一辆668路公交车关闭车门停在八王坟附近路边,因一位乘客报警称手机失窃,公交司机等待警察到来。昨日,668路所在车队负责人证实,车上多数乘客没有选择等待,而是跳窗、挤门下车。
事发
公交车待警引乘客不满
马女士在朝阳门附近上班,按公司规定,她要每天上午9点左右按时打卡。前日上午8点23分左右,她乘坐的668路公交车关闭车门,停在八王坟附近的路边上,“离公交站就几步了。”
马女士称,女售票员解释,公交车行至高碑店时,有乘客丢失手机。随后有人报警,按规定,公交车需停在路边,等候警察赶来。
“等了约20分钟,警察还没来,车上乘客就抱怨开了。”马女士说,8点40分左右,车身后部五六名男女乘客,不顾售票员劝阻,从后窗跳车,并有人强行挤门下车,最后下了半个车厢的乘客。
“有个女乘客想下车,我们售票员说不行,但她还是从后窗跳车了。”昨日,668路公交所在车队李书记证实确有此事。他透露,警察赶到后,车上许多乘客已离开,只得将失主带回作笔录。
争论
报警关一车人是否妥当?
北京地方标准《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规定,发生重大盗窃事件时,公交职工应保持好现场,报警并协助警方处理。
昨日,北京公交集团第七客运分公司相关负责人称,作为运营部门,他们只能靠边停车,配合民警调查处理,如果乘客因此迟到遭罚,也需找派出所开具证明。
乘客马女士认为,不是乘客没有公德心,不等待警察调查,而是要考虑现场状况。
网友“俊俊妈妈”称也曾遇到类似情况,当时全车人陪一个自称丢失手机的女孩等了警察半个小时,“警察赶到后,还是一时没找到嫌疑人。”
■ 律师观点
乘客迟到遭罚可开具证明
“即便警察能给每个人开张证明,那证明单位认吗?”马女士问。
对此,北京昌久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峰称,乘客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后,用人单位不应对其进行罚款、处分,因为乘客是因为配合调查才迟到。在他看来,配合调查维护了公共利益,反而应受到鼓励。
吕峰说,乘客遭罚后,可以提起劳动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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