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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问“一卡通”

2012年03月25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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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法律只有“工本费”一说,一卡通所谓的押金或成本费,是否违法?

  昨日,新华社对一卡通从退卡程序、押金合法性、到卡片制造成本、押金利息所有权等多个方面,展开了质疑,通过该报道,再综合之前的舆论质疑,我们不难发现,关于一卡通,至少有十个疑点值得追问。

  其一,一卡通从诞生至今,退卡问题一直让人纠结。退卡点太少,退卡点前常排着长队,黄牛趁机从民众手上折价收卡。如果卡里有余额,退卡还要分两步走,先拿押金,余额十天后才能取。北京对于公共交通,财政补贴在百亿以上,有无必要为这点成本设置押金?退卡程序是否应改进?

  其二,一卡通公司只是称,目前累计退卡已达800多万张,对于因卡损坏、丢失,而被“罚没”的押金和余额却闭口不谈。可这笔钱归一卡通公司,恐怕不能服众,因为这些损失与一卡通的不记名制,以及卡的质量有很大关系,把责任和风险全推向消费者,是否合理?

  其三,一卡通公司鼓励消费者刷卡购物,但消费者购物后退货却不易。一卡通公司说,一卡通不记名,所以不能退款。可不记名是消费者造成的吗?一卡通记名制,没理由再拖。

  其四,一卡通在收取消费者20元时,说这是押金,但在回应舆论质疑时,却又说这是成本?那这20元到底是押金还是成本?如果是押金,依据合同公平原则,消费者提供押金,一卡通公司给消费者什么担保?如果是成本,按官方公布的10元制造成本,为何不干脆让消费者花10元把卡买下?

  其五,押金的实际利息到底多少?按法律,押金和押金产生的利息,应属于持卡人所有,一卡通公司有没有权利占用?

  其六,一卡通公司说押金及利息,均有正当用途。可财政一年有过亿的补助,为何还要挪用押金?一卡通公司的经营成本缘何高昂,这其中是否存在水分?

  其七,《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实行政府审批的IC卡收费,其收费标准严格按照IC卡工本费核定。法律只有“工本费”一说,一卡通所谓的押金或成本费,其法律依据何在,是否属于违法?

  其八,新华社调查,某工厂表示,使用进口芯片的IC卡是他们最贵的产品,1000张起做,每张报价7元。用昂贵进口芯片,1000张小批量,就可7元拿下,那么一卡通动辄百万的大批量订货,会比之更高?一卡通工本费应给公众明白交代。

  其九,2009年,在国家发改委干预之下,北京发改委曾表示正在清理一卡通押金相关规范性红头文件,当时舆论还乐观地判断,这意味着一卡通押金将取消。三年了,一卡通相关“红头文件”的清理进展如何?

  其十,一卡通不仅垄断市政公交,也拓展商业领域。这就让人疑惑,一卡通的企业定位应是什么?这种公共服务和营利性集一身的运营模式,如何确保企业的公益性质?

  以上十个问题,期望一卡通公司和政府部门进一步做出说明,解答民众心中的困惑,也便于“一卡通”更好地服务民众。

  □韩涵(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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