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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弊遭举报 找人理论被扎重伤

两人均为北京的大学生;伤人班长因故意伤害罪被判3缓3

2012年03月25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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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张媛)北京黄埔大学一大学生考试作弊,班长举报。后双方发生冲突,冲突期间班长将作弊同学扎成重伤。近日,大兴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这名22岁的班长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案发前,被告人苏某、被害人乔某都是北京黄埔大学2010级办公管理专业的在校学生。据学校出具的一份证明显示,苏某在校期间担任班长、班主任助理、校团委监察部副部长等职务,工作负责、尊敬师长,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0月20日20时许,被害人乔某因对苏某告发其考试作弊一事不满,遂在教室内与苏某发生争执后互殴,在互殴过程中被告人苏某持刀将乔某扎伤。经法医鉴定,乔某属重伤。当日23时许,被告人苏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据苏某称,当天下午2时许的考试,他曾看见同学乔某作弊,遂把这件事告诉了老师。当晚7点多,乔某把苏某叫到楼道,二人发生了冲突,但被同学拉开。

  当晚8时20分许,二人又因为此事第二次发生冲突,苏某承认自己先是用椅子、书本等砸乔某,因乔某已扑了过来于是随手拿了个东西捅向乔某,事后才知道“东西”就是刀。而同学乔某已经受伤,于是选择投案。

  案发后,被害人、被告人双方自行达成调解,苏某一次性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4.5万元。法院认为苏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其能主动投案、当庭认罪、如实供述、积极赔偿,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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