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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贴建别墅”何以成功?

2012年03月27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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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议论风生

  地方政府漠视企业的违规行为,与时下违规成本过低有密切的关联。

  国家财政补贴资金,正在湖北省荆门市遭遇一场“空手套白狼”的尴尬。当地企业湖北白鹿春实业有限公司采用虚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方式,逃过层层审批与监管,骗取了100万元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建设别墅酒店。(3月26日《中国青年报》)

  百万财政补贴资金,没有用在梅花鹿系列保健食品精深加工项目上,却用来盖别墅式酒店,这样的“帽子戏法”实在神奇。更神奇的是,自称“发现了问题”的当地财政部门,只是扣了10万元的补贴尾款了事,之前已被骗取的90万元,不再追回,不了了之。

  从报道中可知,白鹿春实业有限公司的骗术其实并不高明。无非是以技术改造的名义立项保健食品精深加工,挪用补贴资金,先把别墅酒店建起来再说。当地主管部门甚至不清楚该项目的建设规模,也不能提供该项目的具体报告书。这样粗糙的骗术,只要当地相关监管部门稍稍较真一下,即可查出猫腻所在。

  退一步讲,即便企业前期已经骗得了补贴,当地监管部门也完全可以在事后的检查中发现问题,并追回财政资金。毕竟,在中央预算内补贴资金的问题上,专款专用,不得擅自变更,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等等,都是明确、具体的“死规定”,并不存在任何可以运作的空间。地方政府财政局以通过了发改部门的审核为借口,拒绝追回,这又是为何?

  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此类情况,并可视情节轻重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骗国家财政补贴却堂而皇之地建起用于企业内部接待的别墅酒店,财政资金为什么不能全额追回,对整个事件,难道没有人应该为此承担责任吗?

  □胡斯远(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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