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人群约12万,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人均月薪有望涨至3000-4000元
本报讯 (记者魏铭言)北京约12万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今年将获完善社会保障——由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北京市民政局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依法为形成劳动关系的专职工作人员按时办理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截至2011年年底,北京市、区两级登记社会组织共有7560家,专职工作人员约有12万人。
市民政局预计,随着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覆盖范围扩大,社会组织数量和社会组织从业者人数,还会大幅增长。市民政局社团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是指除兼职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和纳入行政事业编制人员以外的所有与社会组织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市民政局要求,各区县民政局作为登记管理机关,应协调相关“五险一金”管理部门,指导社会组织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工作,监督社会组织依法完善“五险一金”管理,并将其作为日常管理、年检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
调查显示,北京社会组织从业者的收入较低,平均只有2000元左右,很多人只能拿到1000多元,收入低导致社会组织“留不住人”。
为扭转现状,市社团办主任温庆云介绍,今年争取首先对在市民政局登记的市级社会组织,全部核定编制和有一个合理的工资水平,推动社会组织为在职工作人员涨工资,完善各种保险。“比如,一个运行正常的社会组织,我们除去其运行成本,人均工资水平可核定到3000-4000元,并要求其为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生育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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