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家社区无托老所(日间看护室),养老券使用不便,老年餐桌难满足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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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A10版)
两年过去,食堂没有出现。
现在,对期盼中的老年餐桌,宗存云也不抱多大希望,“年纪大了,吃不得油腻。”
在方晓敏供职的社区里,有老年餐桌,但他却高兴不起来。
小区一家饭店愿意设置老年餐桌,但人手紧张,根本就无法提供送餐服务。
“老人如果能下楼去老年餐桌吃饭,那他基本上也具备自己做饭的能力,现在问题是,很多老人下楼都难。”方晓敏说。
还有一种无奈,这家饭店还是个川菜馆,口味问题,让大多数老人望而却步。“告诉他们不要放辣,做出来的饭还是让你不停伸舌头。”
不敢奢望的社区敬老院
“我们工作都挺忙的,要每天陪在爸身边,实在力不从心。”邵喜灵的女儿说,她们很早就想送老人去敬老院,相比于请保姆,专业的敬老院更放心,可申请市里几家敬老院,排了好几年的队,始终满员。
月坛街道敬老院就在邵喜灵住的社区内。这家38张床位的敬老院早已满员,登记排队的已排到了了40多号,“基本上只能等一个老人去世,才能腾出一张床位来。”该敬老院一名负责人说。
王士良曾任汽南社区居委会主任,以前他在居委会时,见社区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就想办一家敬老院,但居委会没有法人资质,于是他成立了汽南社区建设协会,以协会的名义在小区内成立了汽南社区无围墙敬老院(后改为月坛街道敬老院)。
“社区敬老院难进,小区里三四位老人只能长期住在医院里,占着一张病床不离开,也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得到照顾,在家基本没人管。”王士良说。
敬老院排队遥遥无期,住在大屯的空巢老人陈兰新只能请保姆。
“你家有电视和空调吗?”“我每天早上需要一个鸡蛋和一杯牛奶保证营养”……本应对保姆提要求的老人,却遭遇了保姆的“反要求”。
“我妈不能吃油腻的,可请过的一个保姆,两个月做菜用了一箱食用油。”陈兰新的儿子叹气。
邵喜灵现在觉得,想去社区敬老院,或许只是个奢望。但更多的需要照顾的老人,连这个奢望都失去了。
记者调查的30多个社区里,有敬老院的,只有西城区汽南社区。王士良感叹,如果北京每5个社区能有一个社区敬老院,那老人们的生活绝不是现在这样。
“开个社区敬老院,场所要求起码得在1000平方米以上,这在很多社区都是天方夜谭。”王士良说。
更多的老人寄望于社区的老人日间看护室(社区托老所),他们觉得,日间看护室即使没有敬老院服务那么完备,至少还能算是半专业的。
事实上,日间看护室,远没有老人们想象的那般。
没有条件的社区日间看护室
连日来,记者连续走访十余社区,发现各小区内的“日间看护室”或者空置,或者被辟作他用。不少老人抱怨,“就是个摆设”。
海淀大有庄社区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海淀大多数社区都没有日间看护室,只有一些活动中心,一般家属大院的设施会好一些,北京市确实是有政策,但正在落实中。
在朝阳区某高档小区,“落实”的情况是:20多平方米的屋子里,除了一张小方桌,别无他物。除了偶尔有老人来下棋,几乎被闲置。
社区干部石女士对此的回答很干脆:一没钱,二没人。
她所在的社区共6000多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三分之一,整个社区全年的经费只有5万多,这钱包括日常办公经费、各类社区活动开支、和谐促进员补贴费……“拿什么(钱)给人家养老?”
作为基层干部,石女士觉得“社区养老的概念是好的,但太多环节没打通。”
首先是场地,一个日间看护室应该多大面积,照料多少老人,根本没有标准。现在社区里的老人想找个活动场地都难,更别提专设日间看护室了。
其次是人员,日间看护室应该主要针对高年龄段、有特殊疾病、家庭又无力照顾的老人,照顾他们需要专业的护理知识,目前社区根本没有能力配备这样的人。
还有风险,看护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产生纠纷如何解决,社区无力也不想承担这个风险。
而芍药居附近一个社区里,居委会负责人方晓敏说,小区的日间看护室“早就废弃了”。
方晓敏透露,他们居委会的编制不到10人,管着计生、邻里纠纷调解等一大摊子工作,工作人员都是身兼数职,分不出专人看护老人。
他所在小区的日间看护室有两张床位,也有配套的被褥,但从一开始就没老人敢往里面住,“没有看护人员,让老人们也没有安全感。”之后,社区其他活动缺地方,日间看护室就成了公共活动空间,社区举办活动、开会,都在这。
近日,本报记者调查海淀、朝阳、西城等区的22个社区,只有4个社区有日间看护室,2个被改作他用,一个平时无人值守,需要预约;仅有一个正常运转。
无人聆听的钢琴声
年初,道家园社区的赵鹏阿姨家里的灯泡坏了。66岁的赵鹏和老伴儿谁都不敢“轻举妄动”,不想麻烦孩子,而对门的邻居,比赵鹏还年长十几岁。
一个灯泡,直到两周后孩子过来才给安上。
那两周,赵鹏和老伴儿只能借助抽油烟机顶盖微弱的光。
81岁的黄新芸(化名)已四个月没出过楼门了。
今年元旦,她连续三天向北京某广播节目发送短信。短信中写道:我太孤独了,希望好心人能带我回家过个元旦,有人能过来听我弹弹钢琴。
黄新芸是大学退休教师,副教授级。在她60平米的家中,每天下午五点半都会响起悠扬的琴声。原本,楼下有个邻居常会来听她弹琴,但一年前,邻居因肺癌去世,她失去了唯一的听众。
黄新芸离婚了,自己的家中,除了小时工,很少有人过来。
年轻时候的黄新芸要强,“根本没想过老的一天。”
2007年的一场大病、连续的手术、空落的病房、抬不起的脚步,她突然觉得“被时间打败了”。
病痛和孤独,让她不只一次想到了死,但当了一辈子教师,黄新芸凡事要求体面。“自杀的话影响不好。”
她有一阵子盘算,春暖花开的时候,如果有学生来探望,就让他们带她去长城玩。“然后我在长城的城墙边摆动作时,假装跌下去,就什么事儿都没有了。”
有数据显示,老年人中85%的人或多或少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27%的人有明显的焦虑、忧郁等心理障碍。
邵喜灵在家经常在桌旁低头,桌面玻璃下面,压着十多张老伴儿的照片。2010年,他老伴去世了。
没人的时候,老人的眼泪,总滴到玻璃上。
采访结束后,他紧握着记者的手,“你这是一次性采访吗,以后还会不会来?”他身旁,家里用来招待客人的盒子里,放着满满的瓜子,始终是满满的,因为很少有人来品尝。
■ 政策
托老所明年初覆盖城乡社区
为构建北京市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化养老助残服务体系,完善本市“9064”(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6%的老年人在社区养老、4%的老年人集中养老)养老服务模式,2010年1月1日起,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施行。
第二条 建立居家养老(助残)券服务制度。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发放养老(助残)券,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多种方式的养老(助残)服务,以满足老年人和残疾人在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服务需求。老年人(残疾人)可通过养老(助残)券购买社区和社会各项养老(助残)服务。为60至79周岁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助残)券,为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助残)券。
第三条 建立城乡社区(村)养老(助残)餐桌。利用城乡社区公益性用房、单位内部设施、居民空闲房屋等社会资源建立养老(助残)餐桌。采取政府适度补助租金、项目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由各级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工作主管部门,选择有资质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品牌餐饮企业提供社区餐饮服务。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具备条件的城乡社区(村)建立养老(助残)餐桌,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安全的配餐、就餐服务,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家庭送餐服务。
第四条 建立城乡社区(村)托老(残)所。充分利用现有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星光老年之家”、社区“残疾人温馨家园”、职业康复中心等服务场所为老年人(残疾人)建立社区托老(残)所。不足部分可利用社区居民空闲房屋及家庭空间开办。社区托老(残)所的维护运营采取政府适度补贴和个人承担部分费用相结合的方式解决。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将托老(残)所基本覆盖至全市城乡社区(村)。
第七条 开展养老(助残)精神关怀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各类心理咨询专业组织作用。依托“96156”社区服务热线,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电话咨询、上门服务。动员和组织城乡社区(村)志愿者等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居家开展精神关怀服务。
(节选)
A10-A11版采写/本报记者 易方兴 张永生 卢美慧 实习生 李禹潼 陈莹磊
A10-A11版摄影/本报记者 尹亚飞 周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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