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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居民阶梯电价上半年推出

副主任彭森表示,方案将保证80%居民家庭用电电价稳定,各地分档标准经听证后实施

2012年03月29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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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钟晶晶)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昨日在2012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披露,今年要继续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包括上半年推出居民阶梯电价。据了解,各地都将根据去年政府确定的阶梯电价方案,确定各地各档用电量水平。彭森表示,阶梯电价方案将保证80%的居民家庭用电电价保持稳定。

  据悉,目前已有河北、山东等地将阶梯电价方案提上政府工作日程。

  第一档电价不提高

  早在2010年发改委就出台了阶梯电价征求意见稿,并在去年底定稿。

  彭森昨日表示,具体实施思路是:第一档电价不提高,其覆盖居民家庭比例由中央统一确定;因各省市家庭用电量水平有差距,地方可以根据总体原则确定各档次的用电标准,具体方案经过听证后出台实施。

  发改委昨日再次强调,中国居民消费电量只占社会总用电量12%,其中5%的高收入家庭用电量占到居民用电量的24%,10%高用电量家庭消费了33%居民用电。因此方案提出“80%的居民家庭”电价保持稳定,困难群体还可享受免费电量。

  公平公正是难点

  目前,各地已陆续开展阶梯电价听证工作。河北物价局正在做电网公司成本核算工作,计划5月举办阶梯电价听证会。山东青岛市物价和电力部门也表示,近期将实行阶梯电价。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由于第一档覆盖范围人群占到80%,意味着80%居民的生活不会受到此次调整影响。“阶梯电价整体方向是对的,让富人多交一些钱,把这些钱补贴给公共事业,补贴给穷人。”他认为,目前关键问题在于阶梯电价的实施如何真正做到公平公开。

  此前有观点认为地区、城乡差异和季节因素也应被考虑。“第一档用电量的水平确定最重要,因为这直接关系之后各档的水平。”林伯强表示。

  关于下放成品油定价权的说法,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昨日强调:“这个说法不够准确。即使是在新的机制下,成品油仍实行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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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然气定价改革两三年推向全国

  昨日彭森首度表态争取用2年至3年时间,使全国天然气的定价在符合新的定价机制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去年底,发改委已推出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基本思路是将定价机制由“成本加成法”改为“市场回值法”,即由市场供需来调节价格,并已经在广东、广西进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试点。之所以选择这两省市是因为这两地目前的气源都是国外气源,改革后,对气价影响不大。此前发改委表示,将总结试点经验并在全国推广。(钟晶晶)

  政府仍会管控成品油价格

  就外界关注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昨日彭森也首次在上述会议上表态,成品油定价权不会下放给企业,政府仍会管控。关于下放定价权的说法,“这个说法不够准确。”彭森强调,即使是在新的机制下,成品油仍实行政府指导价。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政府指导价的原则框架内,按照有关规则适时调整油价,物价管理部门加强市场价格的监管。他也再度明确,即指调整的方向将是缩短调价周期,灵敏反映国际市场的价格变化,增加定价的透明度。关于发改委此前多次强调的择机出台将是“国际油价趋稳或者有所回调的时间段。”(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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