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捕,老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无需担刑责
本报讯 (记者安颖 通讯员白静)为躲避违规横穿马路的老人,蔡某驾车将4名路人撞飞,致3死1伤。日前,蔡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通州区检察院批捕。
2012年2月10日7时许,开车上班途中,蔡某行驶至通州区张家湾镇太玉园小区路口时,发现前方一名老人正闯红灯横穿马路,正常行驶中的蔡某随即鸣笛。没想到老人听到鸣笛后猛跑几步,想抢先通过。
检方介绍,蔡某见老人抢行,下意识向右打轮想绕过老人,将4名正在等红灯的行人撞飞。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律师表示,行人应注意不与机动车抢行,即使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机动车也应主动避让。蔡某应在路口主动减速,避让行人。违规老人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需在民事赔偿阶段,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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