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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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2年03月30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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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盲犬到底能进哪些公共场所

  近日,盲人陈燕在网上呼吁,希望能给导盲犬足够的工作空间,“导盲犬是工作犬,和宠物犬不一样,应该尽快立法允许进入公共场所,应该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导盲犬是视障人士的眼睛。早在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订时,就在第五十八条专门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然而,其在赋予盲人携带导盲犬权利的同时,却留下了具体操作的空白。比如,哪些人有资格拥有导盲犬;经过什么部门认证才能拥有导盲犬资格;如何对导盲犬采取备案及定期卫生、能力检查;导盲犬可以进入的“公共场所”具体是哪些等。

  近年来,一些地方开始了向导盲犬开放公共场所的尝试,但也只是从浅层面允许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并没有具体说明哪些场所可以,哪些场所不可以。建立一系列细化、周密的可行性制度迫在眉睫。

  □舒锐(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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