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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些在网上编造谣言者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一批传播谣言的互联网站被依法查处。这再次提醒人们,无论是在现实社会还是在“虚拟世界”,行为越过了法律所允许和容忍的边界,一样要受到法律制裁。
互联网作为所谓虚拟世界,无非是现实社会的另一种形态。无论是现实社会还是网上世界,从来没有绝对的自由。只要行为具有公共性和社会性,就不能置身法外。网络世界固然尊崇自由,但与现实世界中一样,这种自由同样有边界,那就是遵守法律法规、接受道德约束。
近年来,互联网在中国井喷式发展,给国人带来巨大的生活便利,也带来前所未有的意见表达空间。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网络世界发展到今天,鱼龙混杂,薰莸并存。一些人因为各种各样的目的,有的为了商业利益,有的为了哗众取宠,有的出于无知,也有的出于不可告人的险恶用心,在网上捕风捉影,无中生有,颠倒黑白,攻讦抹黑……而网络的特性,使得这些谣言以极低的成本高速传播,扰乱人心,扰乱舆论,危害社会诚信,影响社会稳定。
无法治则无自由。毫无疑问,互联网如果成了任由谣言谤语肆虐的藏污纳垢之地,绝非互联网之福,也绝非网民之福。要保障互联网健康发展,就必须惩处网上别有用心的造谣、传谣者,依照法律法规,让造谣传谣危害社会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网络法治,保障和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应成为全社会、全体网民、所有爱护互联网的人们的共识。
我国已有关于互联网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有关部门要理直气壮地加大打击网络谣言的力度,铲除谣言滋生和流布的土壤。所有互联网企业和网民,也要强化法治意识,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网,守法上网,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京平
(本文转载自《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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