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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梅尔魏斯大学给中国大学上的课

2012年04月09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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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匈牙利总统施米特·帕尔2日在国会会议上宣布辞职,原因是抄袭博士论文。曾是击剑奥运冠军的施米特·帕尔,在69岁经历了政治生涯的惨败。(新华网4月3日)

  在这起事件中,尤令人关注的是施米特的母校——泽梅尔魏斯大学的表现。按说,出了一个总统,当是母校的荣光,可是,母校并没有为此而忘记教育和学术的尊严。据媒体报道,匈牙利一家网站今年1月刊登文章,指出施米特的博士论文涉嫌抄袭。泽梅尔魏斯大学3月27日公布调查结果指出,施米特博士论文有17页内容与德国学者克劳斯·海涅曼的一篇文章相同,有180页内容与保加利亚体育专家尼古拉·格奥尔基耶夫的论文部分一致。泽梅尔魏斯大学最高权力机构3月29日以33比4的投票结果,决定撤销施米特的博士学位。

  这是这所大学令人尊敬之处,也是一所现代大学维护学校声誉应该有的作为——不管涉事者有何社会地位,面对学术抄袭的指控,学校的学术(或学位)委员会,都应启动独立的学术调查,并根据调查做出处理。只有如此,才能捍卫学术的尊严。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泽梅尔魏斯大学来说,授予抄袭论文者博士学位,无疑是一件丑闻。可是,学校没有忌讳对“丑闻”的“确认”,而是大胆直面丑闻,该校的校长甚至主动辞职,承担这起丑闻的责任。

  我国近年来严厉治理学术造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教育部和科技部等部门一再发文,要求对学术不端“零容忍”,可治理的效果不佳,学术不端事件屡屡爆发,涉及人员的身份、“档次”也越来越高。怎样才是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零容忍”,泽梅尔魏斯大学给我国大学上了一课。

  “零容忍”,就是不管涉事者身份如何,不管是高官,还是校长,院士,学校的学术委员会,都应该针对检举和质疑,进行独立的调查、处理。与泽梅尔魏斯大学相比,我国的大学差了许多,一些涉及校长、院士、官员的学术不端检举,虽经过媒体报道,引起舆论强烈关注,却不见大学启动调查,好像局外人一样。而好不容易启动调查,并不独立的调查委员会也不是针对事实,做出公正的处理,而是积极地充当学术不端的“保护伞”,比如,把抄袭认定为“过度引用”和“合理引用”,或者主动为涉事者开脱,认为这是历史原因所致。

  “零容忍”是对所有造成学术造假、抄袭的相关人员追究责任,一个也不放掉。泽梅尔魏斯大学校长因一名博士生的论文抄袭而辞职,这体现了校长的操守——他必须对学校的声誉负责。在我国大学,似乎还没出过这样的大学校长,情况恰恰相反。在抄袭、造假事实确认之后,一些当事人并没有受到严厉的处罚,就是大学校长本人涉及抄袭事件的,处理的仅仅是公开道歉,取消博导资格,然后继续担任校长。这样的校长对学术抄袭,根本就没有耻辱感。要让他们对博士学位授予的不严谨,或者对教师论文抄袭负责,恐怕是幻想。

  所以,要做到学术不端“零容忍”,看看泽梅尔魏斯大学怎么做的就可以了。这需要大学有自主办学、学术自治、教授治校的基本制度。在这一制度中,学术调查不受任何行政力量干预;学术机构具有最高的学术权威,不容其他利益因素左右;而校长办学,必须对师生负责。有这样的基本制度,根本无需“零容忍”的宣传与口号,因为所有学术事务自会按照学术规则进行公平、公正的处理。

  □熊丙奇(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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