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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六届业主委员会年会开幕

专家建议业主大会降门槛

2012年04月09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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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申志民)昨日,北京市第六届业主委员会年会开幕,与会代表就“成立业委会难的原因及解决办法”、“业主自治”、“小区土地产权”等近30个问题进行讨论。其中,有代表提出,业主大会中业主参会人数门槛过高是业主大会难以成功举行的重要原因,建议将业主参会比例由50%降低到20%。

  建议

  参会业主比例降至20%

  昨日,近300名小区业委会委员、业主代表、社区专家等齐集一堂,共同商讨小区常见问题。其中,与会代表北京市业主委员会协会申办委员会召集人、年会秘书长任晨光提出的“业主大会参会人数门槛过高”引热议。

  任晨光称,目前,按照相关规定,召开业主大会业主比例需超过整个小区业主的50%,“由于开发商和物业的抵触,行政主管部门的不配合,以及一些业主集体参与意识淡薄等原因,导致小区参会业主比例极可能不够50%,继而使业主大会召开流产,关乎居民利益的成立业委会等决议也就随之流产。”

  他称,美国社区召开业主大会时,社区20%业主参与投票即可;香港一般的业主会议参会人数超过10%即可。他建议,不妨为业主大会降低门槛,“在保障业主知情权的前提下,最低参与业主会议的比例应降低到20%,决议由参会业主过半通过即可。”他还为“20%”打了补丁。“为保护未参会业主权益,依20%业主表决票数通过的决议,在送达业主后的15日内,如果无半数以上业主书面反对,决议才生效。”

  多位参会人员对“20%”持支持态度。但也有业主建议,“20%业主无法代表全体业主民意,也有不妥之处。”

  现状

  部分小区因此遇困

  对于“业主大会参会业主比例是否过高”一事,“北京市首一业主大会工作辅导中心”指导部主任童超称,目前仍按照《北京市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739号规定的50%业主比例等召开业主大会,“的确有些小区因为个别业主不积极参与等,导致业主大会与会比例不足50%,随之导致业主大会流产,而成立业委会、通过小区规则等事项遇到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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