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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扣“老赖”支付宝还账

男子欠朋友20万拒还;法官首次划扣虚拟货币支付宝;债主通过支付宝成功提现

2012年04月11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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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陈博)王某欠朋友20万元一直不还,法院判决后仍赖账,朝阳法院对王某的个人支付宝账户内的7.5万余元强行划扣至债主的支付宝中,昨日债主顺利“提现”。

  据悉,这是北京法院首次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网络虚拟货币。同时,法院建议支付宝公司对于司法执行能“提现”。

  王某曾向朋友刘女士借款20万元迟迟不还,刘女士起诉。去年2月25日,朝阳法院判决王某还款。但王某始终称自己没房没车没存款,没钱还账。刘女士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介绍,多次谈话中王某无意间提到曾开过网店。法官追查到王某网店及所使用的的支付宝账号。

  “我们发现他支付宝账户上有7.5万元,但这样的网络虚拟账户能否执行是个新问题。”法官说,经和支付宝公司多次联系,王某的支付宝账号被冻结。

  昨日,在法官的监督下,刘女士开通支付宝账户,支付宝公司根据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将王某账户上的7.5万转至刘女士的账户内,刘女士随后顺利提现。

  “得知支付宝账户冻结,王某主动联系法院称愿与刘女士协商剩余款项的偿还方案。”法官说。

  ■ 释法

  法院首次强执虚拟货币

  据了解,这是北京市法院首次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网络虚拟货币。办案法官称,支付宝账户属于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其账户内的交易资金可以视为被执行人的收入,根据法律规定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财产范围。

  由于支付宝内的钱款只能在支付宝账户之间划拨,朝阳法院将向支付宝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希望支付宝今后可以更好地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对于法院强制执行的案款能够“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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