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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民意的决定必将得到人民拥护

2012年04月12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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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中央的决定得到拥护和支持,一是因为它及时回应民众关切,保障了民众的知情权利;二是因为它顺应了民众依法治国、反对腐败的意愿。

  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决定对薄熙来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的消息和公安机关对尼尔·伍德死亡案件依法复查的结果公布后,各地干部群众纷纷表示坚决拥护中央的决定,认为这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和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彰显了“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这并不意外。即便在网上,对中央这一决定表示支持的声音也绝对是主流。一个重大决定的出台,能否得到民众的支持和拥护,衡量的标准就是看它是否依据事实尊重法治,是否符合主流民意,能否引领国家走向光明的未来。

  当下中国的主流民意是什么?尽管出于不同的利益考量,多元化的声音表达让这个问题不再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答案”,但要寻求其中的“最大公约数”,依法治国、反对腐败,应该是最重要的一个。

  依法治国,就是任何组织和任何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徒法不能以自行”,民众看国家是否在践行依法治国,是否贯穿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就是看是否有人超越法律行事却没有受到追究。薄熙来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他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涉嫌刑案被移送司法机关,这些事实,无需长篇宏论,民众就能自然得出正面的结论。

  反对腐败更是民心所向。所谓腐败,既包括“经济问题”,也包括任人唯亲、独断专行、违规违纪等权力滥用。“腐败问题决定党的生死存亡”,执政党有这样的自醒和忧患意识,无疑是深刻的;正如有专家所言,这次中央的决定,“再次昭示了执政党对执政风险的高度警惕,对党内腐败案件查处的高度自觉以及对维护党纪国法认识的高度统一”。民众期待,执政党能发挥法治之威力,整肃政纪,遏制腐败,对违反党纪国法的人,无论职位多高,都能坚决惩处。事实上,在信息透明时代,监督的眼睛无处不在,违法违纪问题“捂”不得、也“捂”不住,这次中央果断出手,既是从严治党、依法治国决心的明示,也是对民意的正面回应。

  总之,中央的决定得到拥护和支持,一是因为它及时回应民众关切,保障了民众的知情权利;二是因为它顺应了民众依法治国、反对腐败的意愿。

  明乎民意所向,决策直达民心,共识容易形成,社会对中国的未来就会增加许多信心。当然,以中国地域之大,发展水平之复杂,加之诸多问题为多年来所遗存、解决它并非一日之功,个别地方、少数人出现个别“事件”和风波,并不能、也不应该怀疑和动摇国家未来的前进方向。关键是要有清醒的认识,敢于直面和解决“躲不过、绕不开”的问题,那么,基于民意的所有决策就必然能够得到拥护和支持,最广泛的社会共识自然就成为国家前进的强大动力。

  相关报道见A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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