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方与16家商户闹纠纷,东城台办介入协调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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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范春旭 杨华军)北京前门“台湾小吃街”闹纠纷,因协商未果,前日,7家商户被管理方强行断电,而此前3家商户店面被封,店内物品也被搬走。东城台办介入协调,希望双方不要采取强制手段,通过正常法律渠道来解决问题。
商户称七成店面亏损
前门的台湾小吃街,是由华聚兴盛两岸物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聚公司”),向前门天和商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天和公司”)整体租赁,然后将部分店铺散租给16家台商。
据众商户反映,16家台商中有七成在过去一年多的经营中亏损,商户要求华聚公司取消合同中的保底收费条款而产生纠纷。商户徐先生算了一笔账,他的两家店从2011年3月到2012年1月的营业额大约是70万元,上缴给华聚公司大约56万元,剩下不足20万元。而食品成本、员工工资以及水电费就要近40万元,眼瞅着赔钱。
根据合同,16家商户必须通过美食卡向顾客收费,以便华聚公司直接扣除物业费和部分营业额等。纠纷产生后,各商户担心自己利益受损,从4月1日起只收顾客现金。
三家店铺被迫停业
据商户洪女士介绍,4月10日华聚公司以商户违约收现为由,在未通知商户的前提下,连夜搬走了乐味卤肉饭、乐味蚵仔煎、晶圆级三家店内设施。并在店里贴上华聚公司的封条,三家店被迫停业。
洪女士表示不解,“双方合同还未解除,华聚公司就强制商户停业,是不合理的。”洪女士认为,华聚公司更无权封店,搬走店内设施。
商户们称,前日,华聚公司还对7家商户断电,后在民警的调解下,恢复供电。昨日华聚公司再次行动,关掉小吃街的排风系统。“我们的店铺都在地下,通风很重要。”商户徐老板说。
租赁方称商户先违约
租赁方华聚公司法定代表人江永雄也是台商,其另外的职务是北京台资企业协会副理事长。江永雄认为,商户们擅自收取现金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他们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江永雄说,在华聚公司与各承包商户签订的合同中,写明“乙方(商户)不得私收营业款,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华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江永雄说,4月10日封存了三家商户的铺面并搬走店内设施,是因为这三家带头自行收取现金。
前日,东城区台办一名负责人介绍,双方发生矛盾后,东城区台办一直在帮助双方进行协调,但协调未果。该负责人表示,希望双方不要采取强制手段,通过正常法律渠道来解决问题。
■ 律师说法
断水断电应赔偿损失
据北京市力珉律师事务所麻增伟律师介绍,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如商户构成违约并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华聚公司则有权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但若双方对合同解除产生争议的,则需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来依法裁定。
麻增伟说,华聚公司应通过合法的方式行使解除合同。该公司单方断水断电并擅自搬走商铺物品的行为,已侵犯了商户的合法权益。应对商户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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