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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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2年04月16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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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场也能代查“黑三轮”?

  据报道,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街道多家停车场充当执法者查抄三轮车,车夫们按处罚告知单上的电话和地址,苦寻“丰台治理黑车领导小组办公室”无果,导致无法接受处罚、取回车辆。14日上午10点半左右,讨车未果的两名车夫在停车场门前吞下大量安眠药,经抢救已无大碍。

  虽说那些车夫拉“黑车”不合规定,可他们并非不愿接受处罚。他们只想接受处罚后,能拿回自己的谋生工具——三轮车。正常来说,这不会是什么问题,执法者查处,违法者接受处罚。但偏偏事情就走了样,这到底是为什么?

  显然,停车场查抄“黑三轮车”,涉嫌违法。停车场不是政府执法部门,当然没有权利执法,也不能代替政府部门执法。因此,这个事情是有关部门授权,还是停车场擅自作为,需要继续调查。不管怎样,要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责任人追责。

  □毛忠斌(职员)

  “食品安全险”有无必要强制

  据报道,2008年推出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上市3年多乏人问津,投保率只有1%至2%,北京市场至今未签出一单。

  “食品安全责任险”,范围主要包括“因餐馆过失,导致顾客食物中毒、摔伤、烫伤等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最高赔偿额度可达50万元”等。也就是说,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赔偿责任可部分转嫁给保险公司。在食品安全事故比较频发的今天,为何不受待见?

  据专家分析,原因有企业缺乏风险意识、对新险种缺乏了解、缴费率较高等。但在我看来,关键是“食品险”缺乏法律强制性,许多店家心存侥幸,认为不会出大事故,即使有小失误,与消费者扯扯皮、赔点钱就过去了,没必要将大把银子送给保险公司。而一旦发生大的事故,最后往往政府埋单。

  据了解,许多国家和地区早就推行“食强险”,如我国台湾《食品卫生管理法》第21条就明确、详细规定了食品责任强制保险的条款内容。建议相关部门也研究一下推行“食强险”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当然,前提是完善相应险种。

  □尹卫国(职员)

  对动物表演不妨从拒看做起

  据新京报报道,14日,中国动物园观察小组、它基金等志愿者团队及公益组织,邀请多名专家、政协委员等,针对动物园和马戏团虐待性动物表演等情况进行探讨,倡议北京成为无动物表演城市。

  该不该禁止动物表演,不能贸然决断,也许不是所有的动物表演都是“虐待”。但针对许多危害动物身心健康的项目,有必要考虑叫停。保护动物,就该将呵护“动物权利”提上日程,避免让它们受无端伤害。

  作为普通百姓,我想,虽说咱没有叫停虐待式动物表演的决策权,但有拒绝观看的权利;我们对动物的关爱,还要表现在一些细节上:如我们在动物园参观时,不向动物乱掷食物、小玩具等;在生活里,少买皮制品。只有从细处做起,抵制对动物的无谓伤害,我们才能给社会的文明资本“做加法”。

  □徐志翔(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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