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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798偷名画上演“偷天换日”

用事先准备好的仿品换下一幅价值400万元的真迹;涉嫌盗窃受审;自称涉案“为报复老板”

2012年04月25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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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在确认检方出示的证据。昨日,因盗窃一幅价值400万元的油画,张民在法院受审。

新京报记者 张玉学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张民认为,因举报老板不签劳动合同,面临被开除。为报复老板,他将老板展览的一幅价值400万元的画给偷走。

  昨日上午,张民因涉嫌盗窃罪在二中院受审时称:“偷画不是为钱,就是为了报复老板。”

  另据了解,被盗油画已被起获并发还。

  涉案油画价值400万元

  28岁的张民,曾在朝阳区798艺术区一美术馆任职。

  检方指控,2011年10月30日19时许,张民在798艺术区索卡艺术中心,用偷配的钥匙,打开中心展厅大门,窃得在此参展的画家赵无极《25.11.71》油画一幅。经鉴定,该画价值人民币400万元。同年11月4日,张民被警方控制。

  检方认为,应以盗窃罪追究张民刑责,建议法院在10年以上量刑。但鉴于被盗的画已起获,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认罪希望轻判

  昨天庭审时,张民表示认罪,并愿意承担责任。“我偷画不是为钱,就是为了报复老板。”张民说,2010年11月,他到索卡艺术中心工作,因为公司没有跟他签订劳动合同,他就把公司老板给举报了。2011年6月底,劳动部门到公司核实情况。“核实情况的第二天,老板就把我开除了,让我到公司结账走人。于是就想报复老板,才偷的画”。

  最后陈述时,张民说:“我承认我犯的错误,愿意承担责任。”

  张民的辩护人称,张民一贯表现良好,曾参加过汶川地震救灾,多次献血,并被评为学雷锋标兵,而且被盗油画也未损毁,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此案当庭未作宣判。

  ■ 供述

  “有两幅画太大,没拿走”

  张民在供述中称,他知道自己将被辞退后,就准备“偷画报复老板”。他用相机拍下了公司卷帘门的遥控器和大门钥匙。被辞退后,他在网上找到了能做钥匙和遥控器的人,并把照片发了过去。在缴纳了100元后,他得到了遥控器和钥匙。

  “2011年10月的一天,我又去了索卡艺术中心,拍了一些展览上的照片。”张民称,半个多月后,他找到画画的曹女士,分两次将打印在画布上的五幅画交给曹女士,让其上色,并支付报酬3300元。五幅画中有一幅就是赵无极的画。

  张民称,2011年10月30日18时,他拿着五幅仿制好的画来到索卡艺术中心。等员工下班之后,用配好的钥匙打开门。“因为知道有摄像头,我就用准备好的黄色雨衣,蒙着头进入了中心。到了二楼后,又将摄像头插座拔了。随后,我用准备好的假画,将赵无极的画和另外两幅展览用画替换了”。他正准备继续替换画作时,听见外面有车声,觉得有人来了,另外被替换的两幅画太大不好拿,就拿着一幅赵无极的画从窗户跳了出去。

  事后,张民把赵无极的画放到了自己工作的一美术馆库房内。

  ■ 对话

  “画价太高,不好销赃”

  公诉人:为何要偷索卡艺术中心的画?

  张民:因为老板没跟我签订合同,不给我补偿就把我辞退了,所以我才偷他的画。

  公诉人:偷画的目的?

  张民:就是想把画卖了挣点钱。

  公诉人:知道这画值多少钱吗?

  张民:开始的时候,我不知道这画能值多少钱。后来,我从网上看到,价值400万人民币。

  公诉人:你想卖给什么人?

  张民:我还没想好呢……觉得价格太高了不好处理(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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