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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拟年内出台居住证办法

市法制办公布今年立法工作计划,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年立法

2012年04月26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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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住证

  暂住证划分为A、B、C三种。

  办理学车、买车、买房、办理营业执照、上学、孩子办理借读、驾驶本更换等业务可能会用到暂住证。

  居住证

  买房、买车无须提供纳税记录?

  子女可以在京参加高考,不必回原籍?

  ……

  

  新京报讯 (记者王姝)2009年就已提上日程的京版居住证,今年或将揭开面纱。昨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通报本年度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居住证管理办法》被列为今年的“计划完成项目”。这意味着,《居住证管理办法》将在年内出台。

  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启动

  据北京市法制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富莹介绍,2012年市政府共计立法工作计划项目44项,其中计划完成项目15项,包括《食品安全条例》等;调研项目29项,包括备受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

  就今年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去年9月15日至10月30日,市政府法制办曾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议,共征集到73件,接到数十人次电话咨询。

  居住证有了时间表

  京版居住证终于有了时间表,市政府法制办法制二处副处长毛初颖说,目前,公安部也在起草《居住证管理办法》,今年将报国务院审定。北京的《居住证管理办法》一方面要贯彻国家立法,同时还要体现北京的地方特色。至于细节性具体问题,例如居住证的“门槛”,即申领居住证的条件等都是起草关注的问题”。

  “居住证须符合人口调控”

  人口专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表示,对于每三人就有一名非京籍、水资源等城市资源严重短缺的北京而言,居住证制度必须符合人口调控的需要,符合城市资源体系的承载能力,因此,居住证公共服务功能的设计,将是《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重要“关卡”,“可采用的做法应该还是划杠,比如依据纳税年限,规定不同年限享受不同的城市公共服务”。

  今年立法项目(部分)

  一、计划完成

  食品安全条例(废旧立新草案)

  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

  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

  社区蔬菜网点建设管理规定

  节约用水办法(修订)

  居住证管理办法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二、调研项目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工资集体协商规定

  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 关键词

  蔬菜 新建小区拟核定蔬菜网点数量

  《社区蔬菜网点建设管理规定》计划年内出台,新建小区拟“量化”蔬菜网点,即按照人口规模,“核定”蔬菜网点的数量。

  李富莹表示,针对部分小区居民买菜难,《社区蔬菜网点建设管理规定》将从立法层面,明确北京的社区蔬菜网点体系和运行模式:新建小区制定量化指标,也就是根据人口规模,确定蔬菜网点的数量;已建小区现采取的解决买菜难的系列做法,例如商务部门在一些小区试点的周末早市、流动蔬菜车等,也将在法规层面“固化”,明确哪些小区应采取哪些方式,弥补蔬菜网点的不足。

  PM2.5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关照”PM2.5

  市政府法制办法制三处处长杨红表示,条例对于防治PM2.5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以往大气污染防治的着力点都在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等常规污染物的治理上,随着PM10浓度的降低,PM2.5有所降低,但幅度不够。与国家实施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尚有距离,与公众的期盼距离也不小。

  杨红介绍说,北京PM2.5占PM10的比例约为50%到60%,年均浓度为70微克,远超出国家标准。

  为此,《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在以往立足控制工业污染、扬尘污染、燃煤污染、汽车尾气污染的基础上,将把VOC(挥发性有机物,形成PM2.5的重要前体物之一)纳入到防治范围,以降低PM2.5浓度。

  决策 重大决策失误未酿后果也追责

  计划今年出台的政府规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赋予公众参政的话语权和决定权。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时,可能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邀请公众参与,吸纳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市政府法制办综合处副处长陈翔说,公众参与渠道包括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新闻发布会、调查问卷等。

  如果某项重大行政决策已经付诸实施,那么如何处理违法后果?

  陈翔说,法规设定了应对措施,由指定机构负责评估违法后果,核定程序缺失的危害性,如果不会造成严重后果,那么退回,责令决策制定机构补齐程序;如果会有严重后果,应当停止执行并进行评估,决定是否终止或撤销。但不论有没有严重后果,责任人都会受到处罚”。

  食品 食品安全立法拟首次“行刑衔接”

  本月初,地方性法规《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已面向社会征集意见。紧随其后,政府规章《农业植物检疫办法》(修订),被列为须在本年内完成的立法项目;“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两部关乎食品安全的规章,也将在今年内启动立法调研。

  李富莹说,《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因第一次写入了行刑衔接方面的规定,开始征集意见后备受各界关注。“行刑衔接制度不仅仅适用在食品安全领域。实际上,为避免以罚代刑,其他法规对此也有规定”。食品安全的“行刑衔接”指对一定程度的食品安全危害进行行政处罚后,达到一定的程度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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