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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须建“家长委员会”

由学生家长组成;将参与学校管理,化解家校间矛盾

2012年04月29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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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杜丁)北京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必须成立“家长委员会”或“家长教师协会”。“家委会”由学生家长组成,将参与学校管理,化解家校之间的矛盾。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教委获知的消息。

  “家委会”为中小学内设机构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中小学、幼儿园曝出家校冲突及学校侵犯学生权益的事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家长缺乏参与学校管理、监督的渠道。

  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家长委员会”和“家长教师协会”都是由行政倡导,在中小学、幼儿园建立的内设机构,是家长和教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重要途径。

  “家长委员会和家长教师协会的区别在于人员构成。”该负责人表示,家长教师协会的成员必须有教师代表的参与,其构成更利于教师和家长平等沟通,其主要负责人可以是教师,也可以是家长;家长委员会的成员主要为家长,主要负责人为家长。

  “家委会”监督课业负担情况

  “家委会”成员由家长选举产生,他们不但参与学校管理,还将化解家校间的矛盾。“经常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中的表现和对学校、教师的看法。”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家委会”还将承担引导家长支持教育部门和学校采取的减轻课业负担的各项措施,监督学校的课业负担情况,及时向学校提出意见和改进的建议。

  但也有教育专家表示,目前我国一些中小学幼儿园探索设立的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在机制建设和履行职能上还需要大力完善。一些家长委员会变成了“家长联谊会”之类的摆设机构,甚至成为校方说服家长接受不合理规定的“工具”。

  ■ 个案

  石景山率先建“家委会”

  北京景山学校远洋分校“家委会”已经成立5年了。据该校教师武海淼介绍,他所在的9年级“家委会”委员是各行各业的精英,有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有医院的主任,有的还担任企业领导。

  “这些委员学历较高,知识面广,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很容易与教师找到共同的话题。”武海淼说,在他们年级已经逐渐形成了一种工作方式,年级前进方向在“家委会”进行汇报,年级重大措施与“家委会”一起商议,年级遇到困难与“家委会”一起讨论解决,年级开展活动“家委会”共同参与。

  据石景山区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区所有公办中小学和职业高中都建立了“家委会”,全区校级“家委会”现有委员约700人。

  新京报记者 杜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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