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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改供暖表 白用百万立方燃气

本市最大天然气盗窃案终审宣判;涉案价值210万元;因盗窃罪获刑11年至15年

2012年05月02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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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王满、陈利新、王建平、焦志福等四人通过“改表”,在一个供暖季就盗窃了总价210余万元的天然气。

  近日,王满等四人因盗窃罪,被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五年不等刑期。

  据了解,该案为北京市最大一起天然气盗窃案件。

  知情者举报致案发

  2009年底,该案被告人之一陈利新的一个朋友主动向媒体报料“有人改供暖燃气表”,并带着记者到四名被告人承包的锅炉暗访。记者调查结果是,正在供暖的锅炉表盘一动不动。

  同年12月28日,媒体记者向北京燃气集团举报。燃气集团立即派人前去调查结果发现,燃气表的数据线有被人为剪断又接上的痕迹,而该锅炉房的用气数量与同样供暖面积的用气量差距很大。随后,燃气集团报案。

  2010年4月27日,王满等4人被控制。

  “节能高招”弥补亏损

  据了解,王满、陈利新、王建平、焦志福都是河北老乡。此前,王满曾听说从事供暖业务很挣钱,于是他便找到一名老乡,以一年20万元的价格,借用老乡公司的营业执照等,“借壳”承揽业务,并找到老乡王建平帮忙。

  王建平供述称,他有锅炉本,而且和城建四公司的一位副总认识。2009年供暖前夕,他们请这位副总吃饭,提出他和几个老乡想承包北京市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城建四公司)位于海淀区王庄路15和27号院、建清园小区、双清路14号院等地的锅炉房,供暖面积达21万平方米。

  2009年10月30日,王满和城建四公司签署了供暖协议。城建四公司以每平方米一元的标准收取管理费,其余的由王满一方负责,其中王满是经理,陈利新是副经理,王建平是客服经理。

  王满等人供述,按照他们当初的预测,一个供暖季能赚200多万。但供暖开始却发现,本应该收到400多万元的供暖费,却只收上来了四分之一。为了弥补“损失”,他们找来了擅长改燃气表的、王满的亲戚焦志福。

  据了解,自称是为了“节能”的焦志福,将锅炉上的燃气表上记录燃气使用量的数据表的线剪断,使燃气表在不影响供气的基础上不显示用气量。同时,焦志福还嘱咐王满等人,“白天尽量用走字儿的锅炉,夜里尽量用不走字儿的锅炉”。

  5个月盗用百万立方燃气

  检方指控,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王满伙同陈利新、王建平在承包城建四公司位于海淀区的宿舍时,在供热期间,雇用焦志福等人先后对三处锅炉房进行修改,使部分供暖锅炉燃烧天然气不产生、少产生计量,以减少燃气使用计量。

  法院查明,王满等4人共盗窃天然气100余万立方米,价值210余万元。一中院终审以盗窃罪,对4人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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