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出台优惠和保护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新京报讯 (记者廖爱玲 实习生葛南南)驰名商标、老字号、文化名家名人姓名、“北京礼物”都可申请行业保护,其他企业不能未经授权就随便使用其作为商号了。
昨日,市工商局和市委宣传部共同草拟了《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促进首都文化大繁荣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
老字号可获全行业保护
工作意见从支持文化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支持品牌建设、规范文化中介等方面提出了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多项优惠和规范措施,比如放宽文化企业集团设立条件、文化集团连锁企业集中办理登记注册等。
意见稿规定,凡是经工商总局和市工商局认定的驰著名商标,经商务部和北京市确认的北京地区“老字号”,都可以向市工商局申请在企业名称中对商标文字部分、老字号名称予以保护。一旦同意,工商局在全行业内不再核准与其相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号,除非获得同意授权,以此防止有人利用企业名称商号傍名牌。
支持名家名人推出名人名家品牌,经市级以上文化管理部门确认的文化名家和文化名人,为保障自身的姓名形成的商业价值,可以向市工商局申请在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中全行业内保护自己的姓名、名。大专院校也有权保护自己院校名称和简称,这就意味着,诸如“北大”、“清华”等名称,除非获得大学本身同意授权,今后新登记的企业将无法再使用这样的名称作为商号了。
“北京礼物”纳入行业保护范畴
“北京礼物”也被纳入了行业保护范畴。旅游委确定的“北京礼物”旅游商品品牌运营商以及直营店,可以在名称中使用“北京礼物”字样,也可通过合约的方式授权其他投资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名称中使用该字样。但经过授权使用的,要到市管理部门备案。
■ 其他优惠政策
●放宽文化企业集团设立条件:降低准入门槛,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限额由5000万降低到3000万元人民币,控股子公司数量由5个降低到3个,母子公司注册资本之和由1亿元降低到5000万元人民币,符合该条件,可申请设立营业执照有效期限二年的企业集团。二年内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母子公司注册资本之和达到一亿元人民币的,可以申请领取母公司章程规定期限的企业集团营业执照。
●文化企业集团连锁企业集中办理登记注册:文化集团连锁企业门店达到10家(含)以上的企业,可向市工商局统一申请办理各门店的登记注册。集团连锁企业经营书籍、报刊、音像制品等文化类产业业务,总部等到许可证后,连锁门店不再办理相应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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