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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者收曝光费 涉嫌诈骗罪被诉

一女子冒充知名报社记者,自称能报道拆迁纠纷

2012年05月06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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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对于房屋即将被政府拆迁的山东张女士和她的6位邻居来说,一名“何记者”的出现使她们看到了解决拆迁补偿款纠纷的希望。然而,这份希望在房屋遭拆后破灭了。记者近日从朝阳检方获悉,冒充知名报社记者的何某因涉嫌诈骗张女士等人6万元被起诉。

  求助帖引“记者”关注

  张女士家住山东,2010年4月,其住宅面临拆迁,同样被拆迁的还有她的6位邻居。张女士说,因认为当地政府给的补偿款太少,一直未同意拆迁。同时,她将自家面临的拆迁补偿境遇发到了网上,向社会求助。

  不久,一名自称某知名报社的记者何某根据网帖留下的信息联系了张女士。通过交流,张女士了解到对方是48岁的女记者,经验丰富,言谈间很有正义感,于是将此情况告诉她同样面临拆迁的邻居们。“何记者”称,她能将此事在报纸上曝光,并提出让张女士等人来北京商谈“曝光”的细节问题。

  首次索要曝光费未谈妥

  会面时,“何记者”向张女士等人了解了当地拆迁的政策及补偿情况,又要了拆迁的一些资料,并称她曾经帮助曝光过其他省的拆迁问题,都得到了解决。

  “说我们的拆迁问题是小事,肯定能解决,而且能得到特别高的补偿款。”张女士说,但“何记者”向她提出要2万元的“曝光费”,这让张女士等人毫无准备,就没有当场答应,回了山东。

  房屋拆迁后方知受骗

  到了6月,当地政府给张女士下达了强拆通知,这回张女士和邻居们急了,再一次联系“何记者”,而“何记者”这次却提出14万元的“曝光费”的要求,称上次2万元是黑白版的价格,这次是彩色版的价格,只有用彩色版曝光才能迅速产生效果。

  经过讨价还价,双方最终谈成了12万元的价格,并约定先支付6万元,事成之后再付另外的6万元。张女士等人交完钱后,“何记者”还去了次山东,并去了当地的拆迁指挥部,也没取得什么效果。于是,“何记者”让张女士再等等,她回北京去处理此事。

  然而直到房屋被拆迁,也没有见到此事在报纸上曝光。张女士质问“何记者”为何没有将此事曝光,并要求退钱,但何某称钱已上交给报社,无法退回。2011年,张女士来到这家知名报社找何某,却被报社告知根本没有此人。意识到受骗了的张女士立刻报警,2011年12月,何某被公安机关控制。

  目前,何某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法院。

  ■ 提醒

  通过此事,检察官提示,公民应当通过正当的行政、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对于犯罪嫌疑人以过高或者不合理回报为引诱,进而索取钱财的行为,应加强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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