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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集体诉讼保护投资者权益”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建议,尽快出台涵盖证券市场违法违规等方面司法解释

2012年05月08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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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堪称我国证券史上最为严厉的退市制度,给ST板块带来的“触动”不过是一二个10%的下跌,上周五大部分ST股票都能“奋发图强”,有的甚至封上涨停。在超前严格的上市公司“生”(发行)、“死”(退市)线上,监管部门极力倡导的价值投资远未来到。

  接受记者采访的法学专家、公募基金和券商研究人士认为,投资者权益保护终是无法绕过的坎儿。强行夯实上市公司分红基础,严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成为提振市场信心的不二法门。

  严惩市场违法违规

  证券市场资金密集,信息密集,各种势力短兵相接。“三公原则不能只挂在墙上,要让它的阳光照到市场的每个角落。”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所长谭晓雨说。在她看来,所有参与主体无论大小,都得遵从统一规则。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强化信息披露,这是“走在路上”的明智选择。下一步,监管层当前大力需要做的是维护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铁腕惩治包括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在内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尤其弱势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惩处市场违法违规,在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看来,关键是要快、准、狠。“我们立案稽查的案件不能总是迟迟不见结果,公布的罚单事情大都发生在两三年前,早已淡出了人们的视线,不能起到警示作用。”刘俊海说。

  引入集体诉讼制度

  我国投资者维权之路艰辛曲折,成本极高。目前,维权只有两条路:一是向监管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干预;二是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维权。法院能否受理是以监管部门处罚认定结果作为前提条件。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刘俊海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应尽快出台涵盖证券市场违法违规,尤其是当前反映最为强烈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方面的司法解释,规范全国法院的司法行为,做到“凡诉必立”;地方法院也应破除司法解释依赖症,依托《公司法》《证券法》大胆实践,为最高人民法院提供更多的基层判例。

  刘俊海认为,我国应引入集体诉讼制度,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他说,推行集体诉讼,律师有动力,法院也省事,弱势群体权益有保障。大家都在说创新社会管理,集体诉讼能够维护社会稳定。

  “集体诉讼制度就像一把高悬于市场之上的利剑,让没违法违规者心存畏惧,让已违法违规者无处藏身。”谭晓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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