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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砍同仁医生上诉要求增加赔偿

其代理人认为刑事判决“量刑过轻”申请检察院抗诉;刑案被告人放弃上诉

2012年05月08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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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仁医院医生被砍案”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4月20日,砍伤同仁医院女医生徐文的王宝洺,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时赔偿徐文各项损失53万余元。

  昨天,徐文的代理人表示,已以增加赔偿额提起民事上诉,并以“量刑过轻”申请检察院抗诉。

  王宝洺的辩护律师称,因身体原因,王宝洺放弃上诉。

  伤者代理人称赔偿低

  昨天,徐文代理人之一的高子程表示,在王宝洺刑事案件审理时,他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要求王宝洺赔偿包括精神抚慰金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68万余元。一审后,他认为法院判决的53万余元赔偿额低,上诉要求增加赔偿额。

  高子程称,被告人王宝洺在事发过程中,连续砍杀徐文的过程及部位,可以证明其不仅具有蓄意杀人的故意,且蓄谋已久,受审时也无愧疚。法院判决的15年刑罚,属“量刑过轻”。因此,他已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目前相关材料已递交检察院。

  女医生左手伤情无法恢复

  高子程介绍,徐文被砍后,其左手伤情被定为九级残疾,目前还在接受治疗。

  “因为被砍伤的手永远恢复不了,所以她再也回不到工作岗位上,也永远回不到手术台为病人做手术了。”高子程称,事发后,徐文“很痛苦,并且很恐惧,难接受这种现实”。

  ■ 案情回顾

  被告人因身体原因放弃上诉

  5年前,王宝洺患喉癌,在同仁医院接受过一次手术。他认为手术导致不得不切除全喉,从此失声致残。

  2011年9月15日下午3时许,王宝洺携带菜刀来到同仁医院,追砍该院耳鼻喉科主任医师徐文。徐文被砍18刀,其身体损伤程度经鉴定为重伤。

  事件发生一个小时后,王宝洺被警方控制,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捕。案件公诉时,指控罪名改为故意杀人罪。

  4月20日,王宝洺因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同时判决赔偿徐文各项损失53万余元。

  昨天,王宝洺辩护人之一的杜平如表示,王宝洺因身体原因放弃了上诉的权利,但其希望能尽早保外就医或者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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