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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院设警务室并非强制

由各地公安部门决定是否设置;化解医患矛盾根本在于深化医改,提高医保水平

2012年05月09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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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近日,“二级医院设立警务室”的消息引发关注,对此,在昨日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警务室如何设置、是否设置,并非强制规定,且由各地公安部门决定,这必然能保障医患双方的正常权益。但化解医患矛盾,最根本的措施,是深化医改,提高医保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消除医患双方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和冲突。

  提高医疗水平是关键

  邓海华表示,设立警务室,不仅仅是保障医生的权益,对患者也是一种安全保证。但具体到执行层面,各个医院是否设置、如何设置等,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与公安部门共同商量,且由公安部门决定是否设立。

  如何才能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对此邓海华表示,有几大方面的举措。其根本所在是要深化医改,提高医保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消除医患双方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和冲突。其二,医生要提高医疗水平,防范出现医疗损伤,这是关键因素。其三,要推动医疗调解制度,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此外,要深化平安医院建设和医院的文化建设等。

  不赞成“医生集体下跪”

  此前,陕西一民营医院全院医生给患者集体下跪,引发公众关注。对此,邓海华表示,医患纠纷在国际上都是普遍存在的,不仅仅是发生在民营医院,一些大医院也同样会有。发生纠纷后,医院方往往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进行私了,“他们会觉得禁不起折腾,但正是这样的行为,助长了医闹的进一步发展。”

  邓海华表示,对于这样集体下跪的行为,卫生部是不赞同的。解决医患纠纷有多种途径,比如行政手段、司法途径或者调解等,最不可取的方式就是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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