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2:核心报道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12:核心报道

拆多建少武汉“棚改”意在卖地?(2)

当地多个区将一些新楼纳入“棚改”;有的棚改保障房项目中,居民因补偿低买不起房,造成住房无保障

2012年05月10日 星期四 新京报
分享:

  (上接A11版)

  “非金属公司片”也是武汉市列入2011年度棚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之一,共745户,整个片区由非金属公司、湖北省第二建筑公司和湖北省建材公司3个单位的宿舍区组成。

  记者获得的该棚改区的拆迁许可证显示,这是一个“土地储备(危改)”项目。

  当地小区居民徐蕾说,拆迁办所称的危房,是13栋2层楼的独栋小别墅型房屋。

  那些房屋建于上世纪50年代,是当年的厅局级老干部、老红军福利房。每栋房屋按苏式结构建设,墙面“拉毛”。

  徐蕾介绍,他们统计过,这个片区内745户的房屋中,上述13栋老房共210户,加上沿街搭建的棚户门面房约70户,全部只占整个危改片区的37%。

  “其余都是80年代和90年代之后建设的新房。”徐蕾说。

  徐蕾认为,他们那儿没有危房。

  按照国家法规,危房改造需要住户提出申请,危房鉴定站出具危房鉴定报告。

  徐蕾表示,他们没有提出过鉴定申请。

  他们向拆迁办要求查看鉴定报告,但拆迁办“一直拿不出来”。

  记者去武汉安捷龙拆迁安置公司核实情况。该公司负责此处拆迁。公司的工作人员称,他们只是拆迁代办单位,无法向记者回应。

  负责改造该地块的江汉区国土局,也拒绝向记者回应居民的质疑。

  “任务多,没办法”

  汉正街“棚改”被指拆迁程序违法;武汉市政府一官员表示,确实许多房子不该拆

  武汉著名的汉正街,被纳入当地2012年保障性棚改项目。

  宋永安兄妹9人住在这条街上,那是栋6层楼房,包括110平方米的住宅和600平方米商铺,设施完好。

  宋永安拒绝搬迁,他认为在该棚改项目中,市国土局违法,并向法庭提起诉讼。

  国家在“城市规划法”中规定,建设项目要先批准立项,再申请、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再向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宋永安提供的文件显示,汉正街的棚改项目,程序完全倒置。

  它是先于2007年4月13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文件;再于2007年5月15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最后于2007年5月21日,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宋永安认为,这严重违法。

  宋永安还在诉状中提出,《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应该由市发改委作出批复,但汉正街的棚改项目,则是由“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下发的批复文件。

  该办公室已被撤销,职能被合并,组建了武汉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该局未作回应。

  宋永安一审败诉,判决书中并没解释宋永安提出的疑问。宋永安仍在上诉。

  2011年3月5日,宋家被强制拆迁。

  宋永安提供的文件显示,目前其房屋仅被按照建材价值进行鉴定,鉴定价为23万元。

  宋说,目前在汉正街,商铺每平方米的单价,就在15万元以上。

  “我们全家从清代就在这栋老宅基地上生活。”房屋被强拆后,宋家无法经营商铺,断了经济来源。

  “我们也认为很多房子不应该拆。但上面下达的任务那么多。我们也没有办法”,武汉市政府一位相关负责官员对记者称。保障房任务是按类分解下达,棚改的具体任务数也是上面下达的。

  记者获悉,2012年该市棚改目标更是扩大到3.2万户。

  记者统计发现,在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等武汉中心城区,棚改占全区总保障房任务大约为50%。

  被强制“货币安置”

  居民沈成英说,“汉西建材片”已拆迁的2200户都是“货币安置”,补偿款低买不起房

  拆迁时,家住江汉区的艾小贵曾被告知,以后还可购买安置房。

  但武汉市江汉区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的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江汉区是武汉市核心城区,寸土寸金,政府拆出来的地是要卖钱的,不可能拿给拆迁户还建安置。

  江汉区住保局住保科长张腾称,该区多数棚户改造都是货币安置,被拆迁户拿钱走人。政府不再负责给他们提供房源。

  武汉市住保局相关负责人认可了上述说法。

  家住硚口区的沈成英也遇到这种情况

  据她介绍,目前“汉西建材片”已经拆迁2200户,全部被强制选择“货币安置”。

  沈成英曾想,“如果有异地安置房也行。”

  负责此处拆迁的武汉战友房地产咨询公司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他们已拿钱了,应该自己去买房。”

  沈成英说,“汉西建材片”的协议是没有安置房的承诺。而且签完字,一式7联的协议都被拆迁公司拿走了。

  孙国强拿着53万补偿款,他说,这些钱在区内根本买不到一套三居的房子。

  记者统计了武汉市几个中心城区的棚改项目,其拆迁补偿标准均为周围商品房价格的一半。

  沈成英说,因为评估价偏低,被“货币安置”的棚改户们拿到补偿也没有能力买到房。

  迫于压力,拆迁办给一些拆迁户开具“动迁安置房”点房确认单(简称“点房单”),称他们的安置房在汉口城市广场。

  沈成英拿到“点房单”,发现上面是拆迁办盖的章。

  沈成英说,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由拆迁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安置。

  更让沈成英等不解的是,有居民去汉口城市广场寻找自己的房子,发现点房单上安置房在16楼,而现场的楼只有15层。有的居民甚至发现自己“点”的房子已经被人装修。

  沈成英说,他们了解到,汉口城市广场的那些房子,是早已规划好用来安置武汉精武路等地拆迁工程的经适房。汉西建材片是临时扩大拆迁规模,并未规划安置房。

  硚口区政府拒绝向记者证实,到底有无“汉西建材片”的动迁安置房。

  “不能只拆不建”

  低保户王巧云被棚改后,只能租棚户房;住建部王珏林表示,棚改要保障居住

  在“汉西建材片”棚改中,太平洋小学被拆掉。沈成英介绍,这所小学是新建的,目前数百名孩子被安置在临时房内上课。

  “棚改”后,王巧云住进了真正的棚户房。

  她以前住在“汉西建材片”汽配厂宿舍区。2008年,这栋楼进行危房改造,花光了她所有积蓄。

  王巧云先天胸椎残疾,无法行走。家里吃低保。她靠用残疾人三轮车拉客赚钱,供儿子读书。

  王巧云说,2010年拆迁开始后,她被告知如果不签字,就取消低保,取消代步三轮车。王巧云害怕,便签了字。

  王巧云带着儿子,找到硚口区一处棚户房,月租200元。现在,王巧云的低保主要用于交房租。儿子读不起书,外出打工。

  沈成英介绍,目前“汉西建材片”已经拆迁的2200多户,要么投亲靠友;要么自己寻找便宜的房子租住,“居住条件比棚改前普遍变差了”。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部副主任王珏林曾对媒体表示,国家推行棚改的原意是改造过去年限长、基础设施短缺或老化的棚户区,达到改善和保障居住的目的。地方政府不能为了得到棚户区的地,只拆不建,一拆了之。

  王巧云虽然领到拆迁补偿款,但一分钱她都不敢动。即便如此,王巧云依旧很担心,那些钱越来越买不到房。王巧云说,“我们被改得越来越不保障了。”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