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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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小降雨何以酿成一场大祸

2012年05月16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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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甘肃“5·10”洪灾暴露出的河床里建房、防洪设施落后、预警信息传达不到位等问题,为即将到来的汛期敲响了安全警钟。

  

  据新华社报道,5月10日,甘肃定西市岷县发生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45人死亡、14人失踪,全县35.8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68亿元。令人意外的是,造成这次灾害的,并非什么“百年一遇”的暴雨,大部分灾区当日降雨量仅30毫米——如此小的降雨量何以酿成一场惨祸?

  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当地许多农民在河床里建房,“人水争地”终招致大自然的报复;二是防洪设施落后,大部分地方有河无堤,许多桥梁防洪标准过低,加之管理不善,导致洪水无法顺畅下泄,从而四处泛滥;三是预警信息未能及时传递给村民。

  不难看到,当地普通民众缺乏基本的防灾意识,地方政府对河床建房听之任之,地方财政忽视对防洪设施改造的资金投入,对现有防洪设施管理不善,这是“5·10”洪灾深层次的原因。这场灾害,说“一分天灾,九分人祸”,恐不为过。

  其实,岷县洪灾并非孤例。近年来,许多地方的泥石流和洪灾,背后都有相似原因。河床建房、桥梁防洪标准过低、预警信息传达不到位等问题,为即将到来的汛期埋下大量的安全隐患。

  例如,2010年,云南贡山特大泥石流灾害之所以造成群死群伤,与当地民众在河床上居住和建厂有很大关系,当时国土部专家察看现场时曾感叹,“教训啊!以后建设一定要避开河床和沟渠!”然而这一教训似乎并未被更多地方吸取。近年来,河床违规建房的新闻频频见诸于媒体,就在上月,江西贵溪信江河道内建“最牛商品房”被曝光。

  而农村河道防洪设施不足、管理不善,桥梁防洪标准过低同样是个老问题。农村桥梁和堤岸,不少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设,所以设计不合理,防洪能力严重不足,加之一些地方不注重环境保护,造成桥涵淤塞、泄洪受阻,使得问题雪上加霜。

  眼下,我国已经进入汛期,南方一些省区暴雨连连。针对汛期安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已经下发通知,要求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面对甘肃“5·10”洪灾的教训,各地在拉网排查中尤应注意河床建房,以及桥梁和堤岸防洪能力不足等问题。

  对于河床建房等违法行为,应及早进行居民疏散,并启动对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对于防洪能力不足的桥梁和堤岸,一方面应加强管理和巡视,发现危险及时向周边居民预警,另一方面也应将这些设施的改造重建尽快提上日程。

  在各地方自行排查的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督之责,实际上,类似河床建房等事故隐患存在,与一些地方政府长期不作为甚至默许纵容有莫大关系。所以拉网排查隐患,不能单纯依靠地方政府的自觉,而需辅以进一步的抽查和问责,对于排查、清除隐患不力的地方政府,应对责任官员追责到底。

  相关报道见A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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