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阳淼)在昨日公布的腾讯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财报中,腾讯首次将电子商务收入作为一个单项列出,该项收入为7.528亿元人民币。
财报显示,腾讯一季度总收入为96.479亿元,同比增加五成。这其中,电子商务交易业务的收入为7.528亿元,占第一季度总收入的7.8%。
财报透露,这部分收入主要包括腾讯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商品产生的收入。目前,腾讯的电子商务业务分为C2C平台拍拍网、开放电商平台QQ商城和QQ网购,以及控股在华东地区占据优势的电器电商网站易迅网。
腾讯在财报中表示,腾讯自营的电子商务以交易额列为收入,而电商平台则以代理费用(即平台管理费等收入)而非营业额记录为财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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