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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骗租骗购 长春受困“清退难”(1)

查出数百户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成功清退17户,骗购者比骗租者更难清退;另追缴廉租房补贴300余万

2012年05月17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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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山小区,长春市已建成的最大保障房小区,今年年初,住建部门审查保障对象,有部分住户不符合保障条件。新京报记者 吴伟 摄

  今年4月初,吉林省核查保障房对象,清退不再符合条件的1.71万户。其中长春须清退数百户“骗购骗租者”,但至今只成功清退17户。

  长春住保局副局长陈济生表示,追缴租房补贴容易,清退已入住保障房的用户有些困难,住户存在扯皮现象,不满意装修赔偿金,不愿意支付房屋折旧费,而要移交司法执行,也很难操作。

  长春此次清退,多为当年因申请者财产信息不透明而造成的疏漏。如今长春信息虽然实行联网,但要查申请者的银行、证券信息,仍有困难;并且申请者如外出打工,便很难监管其财产。而对于骗购保障房的家庭,长春仍允许其参加申购。

  2011年12月22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指出,公开公平公正分配是住房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应防止该保障的“落了空”,不该保障的“搭便车”。

  目前,《基本住房保障条例》正在起草,“条例”将对保障房的“公平分配”和退出机制,以及相关的方式和路径进行规定。

  

  5月6日下午,阳光和煦,长春团山小区的楼面上一层金色。老张用残缺的右臂挡住风,左手擦了几次打火机,点燃烟。

  “听说社区2月份进行核查,查出40多户有问题。”老张所在的社区,是长春最大的保障房小区。大多楼房于2009年交付使用,有11栋为廉租房,月租金每平米4毛钱,其余10多栋为经适房。

  “前阵儿倒是有一些人搬出小区,但不清楚原因。”老张说。

  今年4月初,吉林省住建部门宣布,他们首次对住房保障对象进行年度核查,共审查保障对象41.57万户,清退不再符合条件的1.71万户。

  类似的核查清退行动,还在北京、上海、湖北等多地开展,均查出不符合保障标准的对象,如何保证分配公正,成为保障房首要关注的问题。

  “不搬,你能怎样”

  陈济生去长春朝阳区住建部门视察,他们向陈抱怨,一户都清理不出去

  在团山小区,经适房房价为2250元/平米,同期同地段的商业小区价格在3000元/平米以上。

  记者在这个经适房小区内看到,有几辆10万元以上的别克、马自达,其余大部分为10万元以下的家庭代步车。

  老张听说过,深圳有人开宝马买经适房,但他说,“我们小区没见过哪家有特别豪华的车。”

  杨中尘是该小区的物业经理。

  杨中尘负责的物业公司,此前曾配合长春住建部门,核查住户,并将不达标的通知送达给住户。但具体情况,他不愿透露。

  陈济生是长春市住保局副局长,了解保障房分配的整体情况。他承认,确实存在骗租骗购现象。

  目前,长春有3种住房保障方式。

  廉租房(政府完全产权),优先解决无房的低保户;有房的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可申请租房补贴,一般每月为100元-400元;低收入家庭可申购经适房。

  在此次清查中,三类保障方式均查出不符合条件的住户,并发放清退单。但具体发放多少张单子,陈济生不愿透露。

  陈济生告诉记者,清退名单中,大部分为申请租赁补贴者。今年年初,长春市追缴清理了300余万元的廉租房租赁补贴。

  而清退工作中,另有数百户,属于实物保障。要清退这部分住户,陈济生表示,很困难。

  陈济生刚视察了长春市朝阳区住建部门,他们向陈抱怨,一户都清理不出去,有人在面对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劝说时,说,“我就是不搬,你能怎样?我就这么穷,你能怎么着?”

  陈济生说,现在即便是移交司法,司法执行也执行不动这些人,“听说过暴力拆迁的,还没听说过有暴力搬家的。”

  陈济生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只成功清退了17户。

  而对于媒体报道的“吉林省清退1.71万户不符合条件的住户”,吉林省有官员估计,那只是发清退单子的数量,“真正能清退的,有一半就不错了。”

  骗购者更难清退

  陈济生说,清退骗购者要偿付其房贷的银行利息,补偿装修费,都容易引起扯皮

  目前,在成功清退的17户中,全部是在廉租房申请过程中,有骗租行为的家庭。

  而没有一户是骗购经适房的家庭。

  “实际上,在所有应清退的家庭中,经适房造假骗购者所占比例,比廉租房骗租者要高”,陈济生说。

  对于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廉租房住户,执行清退相对简单,因为只涉及租金,不涉及房屋产权。清退程序是,先由住建部门发布清退通知,再限期搬离。

  搬家期限有缓冲时间,对在申报环节中弄虚作假的对象,勒令其在1个月内退出,对其可免于追究相应责任;3个月内退出的,住建部门保留追诉其法律责任的权力;对“钉子户”,6个月仍不退出的,住建部门将其移交司法处理,并追讨其所居保障房的折旧费。

  在清退工作中,确实遇上一些“钉子户”。

  陈济生说,对付“钉子户”,长春市采取的办法是,“谁准入,谁清退”,“谁让你当初不顾原则放进来的”。

  而要清退骗购的经适房住户,情况就非常麻烦。

  陈济生表示,要想使经适房对象退出,需退还购房者的购房款,偿付其银行利息,还要补偿其室内装修费。

  “尤其是室内装修补偿这块,我们让住户自己选评估企业,按当时市价评估装修价格,他们可选择三家,进行评估,平均下来应当是相对合理的价格,但还是谈不拢,劝不动骗购者。”陈济生说。

  清退骗购者时,折旧费方面的处理也很棘手。

  长春市住建部门会向骗购者收取折旧费,按50年的房屋使用寿命计算折价,居住满5年,他们会向购房者收取10%的折旧费。

  这项收费,没有相关文件的规定,陈济生说,所以折旧费这块也容易扯皮,“有骗购者称,为什么要按50年计算,不按70年计算。”

  陈济生解释,因为2005年建设部,出台《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一般性住宅的耐久年限为50年-100年。所以他们是按照建筑年限计算,而非按产权年限计算。

  长春此次的清退,原则上采取“一刀切”的方式。

  按规定,月人均收入低于900元,即为低收入家庭,可申购经适房。凡是在核查中被查出超标的,哪怕是人均901元/月,都下发清退通知书。

  但实际操作中,“一刀切”很难执行。

  陈济生说,清退的数百户中,约有1/3,略高于保障标准,总体上他们也属于生活困难的住户,现要求这些超标人群,补充申请材料。

  (下转A15版)

  □新京报记者 吴伟 吉林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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