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审核中的民主评议程序细化,申请家庭两次没通过评议,申请将被否决
新京报讯 (记者马力)今后,北京保障房申请家庭的资格初审时,将由社区居委会干部、管片民警、物业管理人员、居民代表等组成民主评议人员,让这些生活在保障房申请家庭周围、最了解其情况的“邻里”,来对其是否具备保障房资格进行评议。昨天,市住建委发布通知,规范保障房资格初审的民主评议制度。
评议人员需对申请家庭情况保密
北京从2007年开始实行“三级审核 两级公示”的保障房申请审核制度。此前虽然规定有民主评议这个环节,但一直没有具体的制度规范,此次是首次就民主评议这个环节出制度规范。
“住房保障部门对每个申请家庭的情况无法完全了解,最了解他们的,就是离他们最近的人,比如邻居。所以由申请家庭周边的人来评议,会更准确反映申请家庭的真实情况。这也是实现保障房公平分配的重要举措。”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
民主评议人员需要负责协助核实申请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享有了解申请人家庭有关情况、发表评议意见等权利,同时负有如实评议、对申请家庭情况和评议人员意见保密等义务。
评议人员名单须报住保部门备案
哪些人可以成为评议人员?昨天发布的通知中明确,街道(乡镇)住保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社区居委会开展民主评议,对民主评议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评议人员5至9人,由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管片民警、物业管理人员、居民代表等各方人员组成。评议人员名单须报住保部门备案。
“并非是只要报名就可以成为评议人员,住保部门和社区居委会会确定适合的人员。评议人员要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保密意识,为人正直,公道正派,熟悉相关住房保障政策规定,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能力,敢于发表意见。对不同保障房申请家庭的评议,也不会都是一拨人,比如居民代表会尽量选择和申请家庭一个小区,对该家庭情况了解的人员。”这位负责人说。
北京保障房申请审核制度
1 街道(乡镇)审核并公示
民主评议工作程序
(一)有投票权的评议人员到会5人及以上的,可以进行民主评议。主持人召开评议会时,向在场人员详细介绍评议依据、评议程序、会场纪律等要求。
(二)入户调查人员逐户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资产等状况进行陈述。
(三)评议会参加人员对申请家庭是否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进行讨论。
(四)有投票权的评议人员以不记名方式进行投票。
申请家庭得到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即通过民主评议。
2 区县住保部门审核并公示
3 市住建委审核备案
追问1
民主评议会如何进行?
申请人邻居可旁听发表意见
民主评议会的主持人由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担任,必须要有5人及以上的评议人员到会,才可以进行评议。
评议会前,保障房资格审核的入户调查人员需对申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会上,他将陈述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
然后,评议人员对申请家庭是否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进行讨论,讨论结束后,评议人员以不记名方式进行投票,申请家庭得到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即通过民主评议。社区居委会将报送给街道(乡镇)住保部门,进行该家庭资格审核的下一环节。
值得注意的是,进行民主评议时,可以邀请在申请人邻近居住的3至5名居民代表到会旁听。“旁听的代表没有投票权,不过他们可以发表意见,反映申请家庭的真实状况,这些意见也会影响投票人员最终的决定。”市住建委这位负责人说。
追问2
评议没过关怎么办?
申请暂被“否决”,以后可再申请
如果保障房申请家庭没有获得三分之二多数票,这表示评议会对于申请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申报情况存在异议。
评议会将根据会上反映出的问题,于10个工作日内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再次召开会议,保障房申请人或其委托的家庭成员须到场陈述,由评议人员讨论决定申请人是否具备保障房申请资格。评议人员在最终讨论决定时,申请人或其委托的家庭成员应当回避。
第二次评议中,仍没通过的申请家庭,住保部门将终止该家庭的申请并书面告知申请家庭原因。“这并不是该家庭就永远无法申请保障房了,只是这次提出的申请被‘否决’了。如果认为自己符合保障房资格,仍然可以再次申请保障房。”这位负责人说。 新京报记者 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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