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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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2年05月23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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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年代步车”要早点规范

  据《北京日报》报道,一种类似QQ车的“老年代步车”突然盛行,这种车未经国家技术质量检验,无法上牌,驾驶这种车辆的人绝大多数没有驾照。

  正宗的“老年代步车”时速只有5公里左右,现在流行的很多代步车,时速最高能到60公里,是不是适合老年人驾驶令人质疑,事实上开这样车的很多也不是老年人。而这样的车子如果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无疑会给行人或自行车留下很大的安全隐患。

  因此,有关部门对已经开始盛行的“老年代步车”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等到出现了严重问题才去整治。此前电动车的管理就有前车之鉴,电动车的速度越来越快,但因为很多消费者已经购买,规范的难度非常大。

  现在,交管部门已经要求执法交警对“老年代步车”按照机动车管理,对没有驾照驾驶的车主直接拘留,对无牌照的车辆进行扣留。但在市场源头上,还是要加以规范,明确“老年代步车”的标准,对超标的车,应当责令其停止销售。□吴文元(职员)

  “两只苍蝇”的标准咋落实

  据报道,近日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发布《北京市主要行业公厕管理服务工作标准》。其中规定,公厕内的苍蝇不能超过两个。该标准适用于公园、旅游区、机场车站、医院和商场超市等人员集散场所。

  “两只苍蝇”的标准其实并非新招,而是2008年奥运期间北京西城区对辖区内400名公厕保洁员提出的强制性要求。

  近年来,北京的公厕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很多厕所内部亮堂了,通风好了,独立蹲位装上了,男女厕面积相等了,无障碍设施、烘干机安上了——但是,一些公厕的卫生和服务却差强人意。

  现在,推出公厕服务标准的量化标准,证明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但在检查评比中“禁两只苍蝇”如何认定,还真是个问题。是看特定时段还是全天,谁去数苍蝇呢?所以,与其整“苍蝇标准”,不如将精力用在引导市民文明用厕上;不如将打分权交给市民,让如厕的市民参与公厕管理和服务的评判。□梁江涛(公务员)

  景观照明适度不妨常态化

  据报道,北京夜景照明今后禁止彻夜长明,如遇用电紧张情况,在保证城市道路照明等功能下,将适度关闭景观照明。

  城市景观灯不仅方便了市民,而且丰富了城市夜景,可以展现城市魅力。但如果过分追求奢华、气派,则是一种浪费。在道路照明等主要功能得到保证的前提下,适度关闭景观灯,应该成为一种常态,即便不是用电紧张的时候,也完全可以这么做。

  这种常态化的行为,除了节约能源之外,对公众也是一种示范和倡导。

  城市管理者在景观灯的设计建设,也应建立在科学理性的基础上,必须符合节能的精神,例如在景观灯的耗电功率上设限,力戒景观灯过多过滥等。应该努力将景观灯建设成为节能低碳的符号,那么,城市的夜空不会因失去璀璨而逊色,而将是另一番“多姿多彩”。□郑文(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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