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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网瘾专家”代言网游滥用社会信任

2012年05月29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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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只眼

  日前,以“戒网瘾专家”而成名的华中师范大学教授陶宏开参加一款网络游戏的“品鉴会”,并在微博大力褒奖这款网游。(5月28日《南方日报》)

  尽管陶宏开一再强调,自己反对的只是不健康的网络游戏,也声辩,未收巨额代言费而只是少量的劳务费,可这边厢是大名鼎鼎的“反网瘾斗士”,那边厢是网络游戏的代言嫌疑者,身份背离很难不让人质疑,以及衍生利益勾兑的灰色联想。陶宏开作为“反网瘾”的公众人物,即便不为“爱惜羽毛”计,为了保持批评的独立和清醒,也不该涉足网游推广环节。

  对游戏是否健康性质的审定不能凭着一个“戒网瘾专家”的头衔就做出判断。该事件映射出的更大问题是中国网络游戏分级制度的空白。虽然网络游戏正在催生越来越多的沉迷者,但即便是在国外,它也不是洪水猛兽,被管理者一概禁之,相反,它们更多地被置于分级治理的框架内。在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负责电玩游戏的评级工作,在台湾地区,则有《电脑软体分级办法》专责网游相关审核与评估事宜。因为有着独立第三方的分级与管理存在,所以网络游戏的社会副作用被最大程度地控制。

  相反,在当下,网络游戏的分级制度久久难以出台,于模糊的监管空间下,自然既会有各种渲染色情与暴力的网络游戏大行其道。“戒网瘾专家”不是网游鉴定专家,即便其存在一定的鉴别能力,也只是代表个人的观点。以“戒网瘾专家”的名义代言某款网游、推广某款网游,都有滥用了社会信任之嫌疑。

  伴随着网络游戏的产业化,“戒网瘾专家”陶宏开的成名不是偶然的,在笔者看来,他的推荐网络游戏之举也不是偶然的。“戒网瘾专家”也推荐网络游戏只不过说明一个事实:当网络游戏一边高歌猛进,一边却分级标准缺失,社会的确很难对此有着清晰的认知,就像陶宏开一样,即便是反对网瘾的斗士,也会踏进是非不清的泥沼。

  □王聃(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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