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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被“情敌”捅死父母起诉介绍人

同时起诉儿子女友,索赔12万;被法院驳回

2012年05月31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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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年仅22岁的小张死了,是被女友小梅的前男友捅死的。小张父母认为小梅和作为“媒人”的小梅哥嫂均有责任,遂将三人告上法院索赔12万元。昨日上午,怀柔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庭驳回小张父母的诉请。

  死者父母起诉索赔12万

  小张父母在诉状中称,他们与被告小李及其妻子小华、妹妹小梅同为四川老乡,小李和小华在怀柔区开了一家饭店,小梅也在店内帮忙。

  2011年5月,小张父亲接到小华电话,邀请小张到饭店内当厨师,并称介绍小张和小梅谈对象。经双方家长的牵线搭桥,小张来到小李家的饭店工作,同时和小梅交往。

  期间,小梅前男友阿东得知此事后,非常不满,2011年10月的一个深夜,小张出门买烟时,被伺机等候在饭店门口的阿东连捅三刀身亡。

  老张夫妇认为,被告小李夫妇没有尽到适当的管理义务,小梅对感情的游离不定也是案件发生的原因之一,故要求三被告赔偿各项费用12万元。

  昨日,三名被告人委托了一名代理人到庭参与诉讼。

  法院判三被告无过错

  该代理人称,小李夫妇介绍小梅和小张相恋时,并不知晓小梅与阿东仍保持联系。同时,他们在小张的感情纠纷中不存在管理义务,“小张不是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的伤。”

  代理人还称,男女恋爱期间不存在彼此忠诚的问题,而且在小梅与小张交往不久,发现两人不合适,就不在一起了,因此,小张的死亡与小梅无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对于小张的死亡结果,三被告不具有主观上的过错,驳回老张夫妇的诉请。

  另据了解,阿东因构成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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