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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少数民族老字号应享“文创”待遇

2012年05月31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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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少数民族

  新京报讯 (记者王姝)北京少数民族老字号多为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单位,应纳入文化创意产业范围,享受文创产业专有的税收、信贷、财政等政策支持。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振川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时,提出了上述建议。

  马振川说,少数民族老字号虽多为非遗单位,但普遍面临税费重、贷款难、传承后继无人等难题。建议建立少数民族老字号、传统生产工艺抢救机制,并将非遗少数民族老字号纳入北京文创产业范围,借助文创产业的优惠政策解决少数民族老字号遇到的困难。

  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全市少数民族幼儿园缺口达1/3,约有3000名至5000名少数民族儿童无法入园。建议增加少数民族经费,加大文化、教育等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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