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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宏志 我不是一个怪物,我只是真的喜欢书

2012年06月02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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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宏志
《侦探研究》、《私房谋杀》、《绿光往事》、《人生一瞬》 詹宏志著 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5月版

  詹宏志

  1956年3月12日出生于台湾南投县草屯镇。台湾作家、编辑、出版人及电影人,PChome Online网络家庭出版集团和城邦文化创办人。詹宏志是台湾文化界的全才式人物,与台湾作家圈和电影圈均有很深交集,也是台湾优秀作家与台湾新电影的重要推手。其作品《私房谋杀》、《侦探研究》、《绿光往事》和《人生一瞬》日前由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

  

  可以贴在詹宏志身上的标签有很多——作家、编辑、出版人、电影人、PChome Online网络家庭出版集团和城邦文化创办人……在这个以身份识人的年代,我们也许会被这些名目弄得头晕目眩,而离真实的詹宏志渐行渐远。但在记者面前坐定的詹宏志,一派谦和,毫无“绝代才子”的距离感,在谈起对书与出版的热爱时,他不过就是那个躲在会议室里偷偷读推理小说的爱书人。

  谈推理 我只是得到了推理小说的表达机会

  新京报:在你这次的四本新书中有两本是谈推理小说的,你的朋友唐诺也很喜欢推理小说,你们会经常聊推理小说么?

  詹宏志:经常会聊,我们常就推理小说互通有无。就品位来讲,相似之处不少,相异之处也很多。比如,唐诺对劳伦斯·布洛克所花的力气应该是最大的。可以说,对布洛克的喜好以及认为对于他的推荐应该超越单纯的推理小说范畴的观点,我和唐诺是完全契合的。

  新京报:你们不同的地方是什么?

  詹宏志:我可能对推理小说的口味要更复杂一点,我常常会对推理小说的变体感兴趣,像我常常认为马克·贝姆(Marc Behm)的《守护者注视下》达到了推理小说的最高成就。这一观点唐诺是不太赞成的,他认为这有一点不符合游戏规则,因为这个小说究竟是不是推理小说还有很大疑问。

  新京报:你为什么如此钟爱推理小说?

  詹宏志:其实我没有特别钟情推理小说,只是因缘际会。当时我离开了远流,于是我就想借着失业把我喜欢的某些主题发展成一些编辑计划,去找出版社合作。我当时列了好多出版计划,其中一个即是推理小说,我给它起名为“谋杀专门店”,这个计划一做就是十年,我的名字就跟推理小说画上等号了。不是说我喜欢推理超过科幻,而是我得到了推理小说表达的机会。

  谈父亲 我一辈子和他说的话不超过一百句

  新京报:另两本书《绿光往事》和《人生一瞬》都是关于家族生活的往事,为什么会写下这些关于回忆的文字?

  詹宏志:我年轻的时候工作很努力,每天都往前看,那时我也想也许我该停下来,可是因为工作节奏很快,每次停不了几分钟就又有新的事情来了。一直到我父亲过世,那个晚上我载着他的遗体从台中回到台北,在那段车程里,我有了几个钟头与逝去的父亲相处的时光。

  新京报:那是一段怎样的时光?

  詹宏志:我父亲是一个煤矿工程师,他很少在家,身上又有老一辈人的拘谨,我一辈子和父亲说过的话才不超过一百句。小时候他想让我去读地质,可后来我没去,我父亲是很失望的,但他不想强迫我,只是一个礼拜都没有说话。我在整理父亲遗物的时候,发现了很多证书,是用来申请矿业开采权的,其中许多都是用我的名字申请的,他从来未和我说过这些。我问我妈妈这是怎么回事,妈妈才和我解释,爸爸一直以为你会念地质的。所以在那一晚的车上,父亲就躺在后面,很多心情、很多过去的事情一下子都回来了,我就有一个很强的动机,想重新去追寻自己的过往,自己的来历。

  新京报:于是你就动笔了?

  詹宏志:当时我就把自己的想法记在本子上,一些段落、一些篇章,当时我的很多朋友包括朱天文都看过,和我说你要赶快写下来,这是很有意思的东西。但我一放又是十几年,一直到我做互联网《明日报》关门的时候,我事业上有了一个大挫折,什么都不能做,我就空下来了。我有写作动机是1987年,但真正动笔是2001年。

  谈阅读 理解比看得快重要

  新京报:有个统计说,按你的阅读量来看,平均下来你每个小时会阅读十万字,你怎么消化你阅读的东西呢?

  詹宏志:我不会完全都消化,我有速读的能力,如果一本书不是用非常复杂的表达方式,而是采取比较叙述性的文字,我一个小时看10万字是没有问题的,同时我还有能力做笔记。在这里我也想让所有的读者知道,别害怕、别着急,我不是一个怪物,我只是真的喜欢书。每本书只看两三页我也真的很高兴,如果这本书还不坏,我也许有机会再读它,只要有这种可能我就蛮开心的。有些书我和它的关系是读很多遍,有些书是有机会读完,有些书是有机会读一些,有些书是有机会摸到它。但看得快并没有用,有的书是需要反复推敲,有些书我可以一看就懂,但有些书我不是看一遍就会理解的。

  新京报:什么书是你反复阅读的?

  詹宏志:太多了,我最擅长的就是重读,纳博科夫曾说过好的读者一定是一个重读者。他还说一张画你可以第一眼就看到它的全部,如果你多站一分钟,你就开始有能力欣赏它的细节,但书跟画不同,书的第一眼是要从头到尾看完一遍才完成的,从第一页读到最后一页你才第一次弄清楚它的全貌,当你读第二次的时候你才会像看一幅画一样享受它光与色彩的运用,你阅读的乐趣才刚刚显现。所以第一遍只是给阅读做了准备而已。好的、费力气的作品都是值得你花一两次与它搏斗的。我觉得读者看了《侦探研究》就可以想象,我光是福尔摩斯就看过多少遍。

  谈出版 出版给我的感受很舒服

  新京报:你从事过很多职业,出版是你最喜欢的职业吗?

  詹宏志:我原来是在新闻界工作,我觉得报纸太快了。后来我去做杂志,又觉得杂志太干预我的生活节奏了,如果是周刊我就按周做人,如果是月刊我就按月做人,整个人都被工作的节奏框起来了。我不喜欢这么有压迫性,会影响我思考节奏的工作,我希望有一个工作可以该快的时候快,该慢的时候慢,我觉得在出版中我找到了这个东西。我可以像下棋一样一点一点把所有的工作做起来,每天都做很多事,但事情的结果是分阶段出现的。

  新京报:在出版里你找到了你需要的节奏?

  詹宏志:我很喜欢出版的工作方式,它让我体现一种节奏而不是节奏来压迫我,我可以完全掌控我与书的关系。我所有的工作中,没有一个像出版带给我的感受那样是那么舒服的,后来我去做网络,那个速度和节奏很糟糕,但没有办法,我自己就是老板,也没法辞职。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姜妍 实习生 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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