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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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董事会”涉嫌违法

2012年06月02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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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桐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日前遭媒体曝光。这家国有企业的董事会,有十二名董事,董事长由财政局长兼任,总经理由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任,其余的十名董事分别由发改局局长、国土资源局局长、监察局副局长、审计局副局长、水利水电局局长、人大副主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书记、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委书记、财政局副局长、交通局纪委书记兼任。

  这家国有公司的监事会有五名成员,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担任监事会主席,县监察局副局长、县审计局副局长、县财政局副局长、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副主任担任监事(据6月1日《经济参考报》)。

  这家公司的核心业务涵盖水务、交通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旧城改造与安置房建设、电站运营、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等多个领域。这家公司拥有12个下属子公司,董事会12名董事,平均下来,正好一人一个,倒是不会打架。

  这家国有企业明显违反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的一系列规定。裁判员已经不满足自己养个球队了,亲自出马担任球队的队长了。一个国有企业不但不退出竞争性经济领域,反而由现任地方政府高官组建了一个超级阵容的董事会。对这些涉事的官员,不严厉追责将难以服众,另外桐庐县上一级政府,恐难逃失察之责。

  问题出来了,解决之道无非两条,国有企业尽可能地退出竞争性领域的,鼓励民营资本进入。作为地方政府不能无利不起早,与民争利,而应为民营资本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从长期来看,竞争性经济领域中的民营企业比例越高,对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效率越有利。另外一条就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官员之所以任职企业董事会,正是因幕后的黑箱操作,权力得不到民众的监督,必然走向失范。

  “官员董事会”在全国还有多少,理当好好查一查。

  □卫志民(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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