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年报数据质疑;一项关联交易数据将重审
新京报讯 (记者黄锐)近日,有媒体对中联重科2011年报中母公司应收账款及个别关联交易数据提出质疑,称可能存在“虚增大笔利润”。对此,中联重科昨日发表声明称,“虚增大笔利润”属媒体误读;而对于针对关联交易账款数据不一致的问题,中联重科表示将请审计师对数据重新审核。
否认“虚增大笔利润”
上周日,有媒体报道分析认为,根据中联重科2011年年报中披露的母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数据中提到的,“1年以内”的33.67亿元应收款,与其2011年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仅14.71亿元数据相差巨大,违反了财务逻辑,有可能导致中联重科母公司虚增大笔利润。
对此中联重科发表声明称,公司2011年报中有关“母公司的往来款”数据是真实、准确的。报道中提出的两组数据核算的主体不一致,因此不具备可比性。
中联重科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洪晓明表示,根据上市公司披露规则,财务报表净利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均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反映,母公司数据不会起到调节利润的作用,“虚增大笔利润”之说无法成立。
“将对差异数据重审”
此外,上述媒体披露,中联重科2011年报关联销售信息中,2011年该公司向关联方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金额为4.59万元,然而根据泰嘉新材公布的招股说明书“关联交易”部分披露,当年向中联重科的销售金额为11.86万元。两家公司针对同一业务所披露的数据严重不符。
中联重科对此回应称:“中联重科将请审计师对数据重新审核,如存在差错,公司将予以修正。”昨日,中联重科A股股票报收10.61元/股,下跌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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