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1:北京新闻·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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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原副主席刘卓志卖官受审

检方指控其还通过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帮人运作矿产手续等手段受贿钱物折合总计870万

2012年06月06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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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卓志案发经过

  2010年12月15日

  刘卓志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

  2010年12月23日

  中央决定免去刘卓志领导职务。

  2011年1月6日

  刘卓志被免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职务。

  2011年1月14日

  刘卓志人大代表资格被罢免。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昨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因涉嫌受贿钱物折合人民币870万元,在一中院受审。

  刘卓志承认全部指控。

  环保人士曾举报刘卓志

  昨日9时许,刘卓志就被押送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比一般的刑事案件提前了整整一小时开庭。

  根据公开的资料显示,现年58岁的刘卓志出生于吉林省双辽,曾长期在锡林郭勒盟(下称锡盟)任职,2008年1月27日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案发前,其负责农牧业经济和农村牧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自治区水利厅、农牧业厅等。

  据了解,就在刘卓志落马前,一些环保人士就在“塔林汗-保护草原联合项目工作委员会”等网站上公开过《关于锡盟前书记刘卓志2001年起在锡盟渎职的举报》等材料。

  去年年初,中纪委通报,刘卓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和礼金。其行为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决定对刘卓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不过,环保人士举报材料所涉及内容是否属实,未获得北京检方的证实。

  刘卓志承认所有指控

  据检方指控,刘卓志涉案全部发生在其任职锡盟期间,共计卷入了近30起受贿中,其利用职务便利卖官给下属、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帮人运作矿产手续等,共收受500万元人民币、30万美元以及实物,总计金额高达870万。

  庭审中,刘卓志承认了全部指控。

  法院未当庭宣判。

  ■ 刘卓志简历

  ●1980年8月-1985年9月 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盟委办公室干事、副主任;

  ●1985年9月-1990年4月 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盟委副秘书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专职秘书;

  ●1990年4月-1998年7月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

  ●1998年9月-2001年8月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副书记;

  ●2001年8月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委副书记、盟长、盟委书记;

  ●2006年5月 锡林郭勒盟盟委书记、盟人大工委主任。

  ●2008年1月27日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刘卓志多名部下被查办

  据了解,就在刘卓志接受调查时,他在锡盟任职时的多名部下已被查处,公开的报道显示:

  锡盟原副书记蔚小平因受贿900万元、另有60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等被判无期徒刑。

  锡盟原副书记白志明利用担任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副盟长、盟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为请托人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或索取贿赂共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2011年12月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锡盟系列案中还包括锡盟发改委前主任、盟委委员及锡林浩特市前市委书记牛志美、锡盟政法委前副书记宋巍等人。

  根据已经披露的案情,上述人员的落马都与内蒙古矿藏开发等相关,如收受矿主贿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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